2024-04-27-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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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智光案三任市長 藍白高來高去
【記者黃緒生/蘇旺台 台北綜合報導】台北市前後任市長郝龍斌、柯文哲及蔣萬安持續就台智光案交鋒,蔣市府指控因106年簽訂的警局監視器專約,北市歷年來多付2572萬餘元給台智光;民眾黨則質疑蔣市府超譯、試圖魚目混珠。此案歷經三任市長,是否有人瀆職?貓逆?頗受關注。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涉嫌藉市警局網路傳輸服務費採購案圖利,日前經台北地檢署聲請羈押獲准,讓北市府與台通光電公司及其子公司台灣智慧光網的合約爭議引發關注。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27日表示,他用市長任內最後一份公文提醒接任的蔣市府,此案是「財團勾結議會、詐取國家錢財,惡形惡狀,必須公告予以遏止」,但他感慨,如今蔣市府仍肆無忌憚地編列預算。

不過,規範市府各局處優先租用台智光網路服務的母約,是在民國100年、前市長郝龍斌任內簽下;市警局與台智光針對錄影監視系統網路服務的專案合約,則是在106年、柯文哲任內訂定,令外界質疑,柯文哲當時明知有異,為何無法解決,甚至再簽合約。

柯文哲回應,他曾找法務局、資訊局、警察局研議如何解約,但發現除非有證據,否則難以推翻,還要考量監視器無網路的空窗期。

民眾黨立委、前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則說,蔣市府聲稱要解除106年的專約,但此合約在當年度就已執行完畢,不會有解約的問題,且費率也可以每年重新議價。

對此,台北市政府發言人殷瑋指出,大眾關注的焦點就是警察局監視器網路服務費,這個問題來自106年簽訂的專案合約,且此合約明確規範履行期間至母約到期日止,也就是生效至125年12月30日。

殷瑋質疑,柯市府106年究竟為何需要特別簽訂專案合約,若無此合約,警局監視系統網路服務費率就會依照母約,不高於100年度政府網際服務網(TGSN)價格的95%,比專案合約所議出的價格便宜許多。

他以2M傳輸速度試算,100年仍租用中華電信服務時費率為新台幣1512元,以此為基準,警局若沒有簽訂專約,監視系統網路服務費率就不會高於1436.4元,然而106年台智光向警局報價是1684元,歷年來價差高達2572萬餘元。2024/03/27

台智光案 民眾黨質疑混淆視聽

【記者蘇旺台台北報導】台灣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27日說,北市府發言人殷瑋將「台北市光纖網路委外建設暨營運案評選須知」解讀為「母約」,質疑是混淆視聽。

台智光合約爭議延燒,也讓前後2任台北市長柯文哲、蔣萬安槓上。台北市政府發言人殷瑋接受聯訪時說,前市長柯文哲簽訂的子約,在價格方面就已違背母約,而且還只是2M費率,並因此多繳新台幣2572萬元給台智光,再次要求柯團隊公布3M費率議價過程。

吳怡萱26日晚間透過媒體群組表示,殷瑋將「台北市光纖網路委外建設暨營運案評選須知」解讀為「母約」,藉此來計算民國106年的2M費率違反母約,但「評選須知等於母約」嗎,質疑殷瑋是真不懂,還是故意混淆視聽。

吳怡萱強調,根據台北市前市長郝龍斌在100年所簽訂的「台北市光纖網路委外建設暨營運案契約書」母約中的第8.6項採購項目中,清楚載明「適用機關使用本案電路服務費率不應高於本府既有支付之費率或當期行政院政府網際服務網契約價格之95%」。

吳怡萱認為,文字一清二楚寫的是「既有支付之費率或當期」,沒有見到殷瑋出示的圖卡中所顯示「既有(100年度)支付之費率」等文字。

吳怡萱說,若如同殷瑋所說「台北市光纖網路委外建設及營運案的評選須知,也是因此構成了母約的一部分」,請殷瑋再往下熟讀母約第二頁1.1.4:「本契約各項文件之內容應互為補充解釋,倘契約文件之解釋或規定有衝突或其內容有所歧異時,以契約本文為準。」

吳怡萱表示,殷瑋「超譯」評選須知,更錯置契約文件的優先順序,將2M費率拿來跟100年度費率相比,就是在魚目混珠。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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