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20-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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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將全面實施垃圾分類

【記者楊淑媛桃園報導】再過三天,桃園縣將全面實施垃圾分類,桃園縣政府環保局昨日舉辦「垃圾分三類,您作對了嗎?」宣導記者會,由環保局陳嘉興局長親自主持,會中並有小朋友示範如何將垃圾作正確分類的表演。

陳嘉興局長表示,桃園縣自95年1月1日於全面實施垃圾強制分類,為加強宣導,桃園縣政府環保局自今年3月起即隨垃圾車清運路線展開全縣性的破袋宣導工作,並自今年8月起舉辦一系列垃圾分類資源回收的宣導活動,希望民眾能養成排出垃圾前先分「資源垃圾、一般垃圾、廚餘」3類的好習慣。

環保局指出,桃園縣近年來積極推動資源回收、垃圾減量及廚餘回收等政策之下,雖然人口逐年增加,但自今年8月起平均每日垃圾清運量已降至1200公噸以下,並逐月下降至11月份的1134公噸,減量已達每日70公噸,不僅有效降低垃圾處理成本,亦因資源物變賣所得充裕國庫收入,一舉兩得。預估明年元月開始全面實施強制分類後,全縣垃圾將再持續下降,目前本縣垃圾已可百分之百焚化,無須掩埋處理,故呼籲民眾支持垃圾強制分類政策,達成垃圾減量的目標。

環保局強調,桃園縣垃圾強制分類自95年1月1日全面實施後,轄內各級學校及政府機關將是首波稽查重點,對於已委託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清理機構代為清除之公家單位,亦應做好垃圾分類才可排出,以免受罰;此外,全縣所有垃圾清運路線皆會有稽查人員執行破袋稽查及勸導工作,不過會先行給予民眾3個月的勸導期,期間若發現有未分類情形,會當場告知分類的方式,再請民眾當場分類或帶回再分類,不服勸導者,清潔隊員得拒收垃圾。勸導期結束以後,自95年4月1日起民眾如違反分類規定且屢勸不聽執意排出者,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並依同法第50條規定處以違規行為人新台幣1,200至6,000元罰鍰。

環保局表示,處罰不是主要目的,而是希望透過宣導及稽查方式促使民眾養成資源回收的好習慣,從源頭減量,以期早日步入「全分類、零廢棄」之現代化社會,共創資源循環再利用的優質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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