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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佳龍:高鐵漲價 開議後必採取行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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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郭玉屏台北報導】立法委員林佳龍針對交通部高鐵局昨(23)天發佈對台灣高鐵漲價案已准予備查表示,高鐵局身為主管機關,對台灣高鐵漲價要求卻僅以交通部對合約「自當遵守約定」為由被動接受,令人難以苟同;對高鐵搶搭這波十月漲價潮,高鐵局也僅以「請該公司審慎評估票價調整之實施時機」回應,令人無法接受。
林佳龍說,若因高鐵局棄守讓台灣高鐵如期於十月漲價,他將與日前一同召開記者會的魏明谷委員、劉建國委員在立院開議後共同提案,要求交通部到立院專案報告,並凍結高鐵局相關預算!
林佳龍指出,目前台灣高鐵的實際費率已高達4.386元/公里,早已比交通部今年新核定的基本費率4.009元/公里還要更高,等同已漲了10%,且高鐵已轉虧為盈,根本沒有理由再要求漲價。但交通部高鐵局新聞稿中,除了「囑咐」台灣高鐵應規劃適當的各種折扣票價優待、並請「審慎評估票價調整之實施時機」外,看不出任何身為主管機關的魄力與決心。更以合約於87年早已簽定、交通部為合約一方、「自當遵守約定」為由,為高鐵局的怠惰與不作為開脫,令人完全無法接受。
林佳龍質疑,台灣高鐵在政府介入協助改善融資條件與折舊攤提後,財務狀況早已大幅改善,更連續兩年開始獲利,但高鐵局的新聞稿中卻仍以累積虧損為由,為台灣高鐵漲價的行為找藉口。
林佳龍認為,97年政府介入協調銀行團讓高鐵融資利率減半,98年金管會核准高鐵將與運量相關的固定資產折舊改為運量百分比法,是台灣高鐵虧損得以大幅縮減,甚至在100年及101年分別有58億與36億獲利的主因。林佳龍批評,為何政府在提供台灣高鐵財務協助時,就可以忽略當年BOT的競標條件及公平性,大幅放寬融資條件與折舊的規定;但遇到高鐵要調漲票價,卻只能被動以遵守合約作回應?
林佳龍強調,高鐵既已轉虧為盈,票價調漲只在為將來公開上市創造利多,有慷乘客之慨圖利高鐵大股東之嫌。對高鐵局如此輕率通過高鐵漲價案准予備查,他與日前共同召開記者會的三位立委,表達強烈不滿與不能接受。
林佳龍表示,若因高鐵局棄守讓台灣高鐵如期於十月漲價,他將與魏明谷委員、劉建國委員等在立院開議後共同提案,要求交通部到立院專案報告,並提案凍結高鐵局相關預算。也將聯合其他立委在交通委員會提案做成決議,比照台電修改與IPP的合約,要求交通部修改與高鐵的合約,將現行不合理的20%彈性調價規定下調到10%、甚至更低,共同為全民的消費權益把關。2013/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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