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19-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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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宅配到扁府?人民要知道真相!【社論】
戴 瑞 麟

前東帝士集團總裁陳由豪再爆料,指曾經兩次拜訪陳水扁總統官邸、總統夫人吳淑珍本人就收取六百萬元;他也說明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經建會副主委張景森分別收取金額一千萬元及一百萬元巨款的經過。陳由豪的人、時、地、物是指證歷歷,扁陣營相關人員則全盤矢口否認,且相繼向法院提出加重誹謗的控訴。

就陳由豪的指陳看來,他前後五次親自交給陳水扁夫婦的金錢,時間上是在市長或總統選舉前後,這些錢可能被視為「政治獻金」。問題是:陳水扁夫婦在陳由豪發表三封公開信之後,曾多次公開否認與陳由豪見過面、拿過錢;並聲稱:如果有接受任何陳由豪的政治獻金,就會退出政壇;又說陳由豪沒有來過家裡,不怕陳由豪放話。

如今,陳由豪舉出證據,證明除了民進黨公開的一千萬元捐款外,還有私下「親交」的一千四百六十萬元,其中只有六十萬元有陳水扁簽名的收據;其他一千四百萬元中,兩次親自將各三百萬元現金交給總統夫人吳淑珍,這些或者有「證人」,或者以支票給付,不難查明真相。

陳由豪聲稱兩次到民生社區官邸送錢給吳淑珍時,不但有民進黨「大老」陪同,還描述吳淑珍引以自豪的衛浴設備景象。不過,吳淑珍對於陳由豪的說詞是斷然的否認,還強調從未見過陳由豪這號人物。只是令人質疑的,為了中華開發董事股權之爭,陳敏薰等多位企業主都絡繹不絕登門拜訪過吳淑珍,做簡報;反倒是對於自陳水扁初執律師即給予資助的長期金主,吳淑珍竟然可以翻臉說未曾見過陳由豪。

關於政治獻金部分,從一個月前扁陣營最初的全盤否認,到民進黨坦承收取一千萬元捐款外,吳淑珍發誓說再也沒有多收取陳由豪的一毛錢;扁嫂的誓言猶在耳際,結果又證實有六十萬元陳水扁親簽的收據,以及前台北市副市長林嘉誠轉交三百萬元的台支本票。陳由豪的陳述內容,某種程度被證實是確有其事,並非無的放矢胡亂瞎編的;相對的,扁陣營對於這些指控,倒是顯得捉襟見肘,窘態畢現,最後乾脆來個矢口否認,抵賴到底。

依據吳淑珍的說法,陳水扁夫婦只要再多拿陳由豪一毛錢,陳水扁早就該退選了。姑且不論,陳水扁夫婦收的這些捐款錢,是否涉及違法行為,不能遽下論斷,尚須司法檢調單位調查,但是嚴重的是,陳水扁身為國家領導人的誠信問題受到了質疑。扁陣營明明說只有一千萬元的政治獻金,如今又多出可資查證的三百六十萬元,扁陣營又將如何自圓其說?更遑論其他可能沒有簽據收調的現金捐款。

此外,提及陳哲男和張景森的部份有更清楚的交代;陳哲男以延續東帝士紓困案要回饋陳水扁競選連任為由,主動要求收受了一千萬元;當時陳水扁已然當選擔任公職,陳哲男也具有公務員身份,倘若查證屬實,收取這一千萬元就涉及法律範疇的賄賂貪瀆重罪嫌,而非政治獻金。至於張景森的部份,倘若他真的收了一百萬元,做為協助陳由豪取得使用執照,收受當時他已經擔任台中市副市長,更是法所不容,要以貪污瀆職罪論處。

陳由豪獻金案發展至今更暴露所謂司法獨立的悲哀!我們看到的,在這次事件中,法律是完全為政治服務的,因為到目前為止,司法檢調單位仍在觀察選舉風向,一點動作都沒有。坊間已有耳語,如果說獻金案扯上的是連戰、宋楚瑜二人的話,扁陣營不早就派出五人、十人的檢察官組成專案雷厲風行的進行調查。

陳由豪隔海放話,指控第一夫人及扁團隊核心成員收受其金錢,對陳水扁夫婦政治獻金的陳述若是事實,縱然無違法之慮,陳水扁夫婦的政治誠信已然出問題;而且有關陳哲男、張景森部份,若所述屬實,則已明顯涉嫌違法貪瀆,自應依法究辦,同時陳水扁該為自己所說「團隊腐化無顏競選連任」的誓言向社會交代。(作者為本報副總編輯)200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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