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5-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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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宅貸款戶繳款有困難者 為防權益受損可辦理緩繳
【記者張志仁北縣報導】
近來因經濟景氣不佳,使得國宅貸款逾繳情形有直線上升趨勢,也因如此,常導致原貸款人權益受到損害,為有效遏止上述情景發生,財政部決定將延長受理國宅緩繳措施,有需要者請洽原承辦銀行辦理。

北縣城鄉局林嘉慧表示,因家庭變故、生活貧困、或發生不可抗拒原因等國宅貸款戶,持有證明文件者,得申請房貸本息緩繳一年。

再來若符合上開本息緩繳條件之國宅貸款戶(含輔購)付息不還本之寬限期屆滿後,自申請日起本金得再寬緩償還期限二年,寬緩期間利息照繳。最重要符合貸償還期限也可由二十年延長為三十年。

林嘉慧呼籲,國宅貸款戶若超過六個月不繳款息者,隨時就有可能會被銀行拍賣掉房子而產生無屋可住悲劇,因此有困難需辦理上述各項國宅貸款緩繳措施者,請於明年底前,逕向原國宅貸款承辦銀行辦理。200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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