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9-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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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審查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 郝龍斌說明
【記者謝志強台北報導】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30)日審查「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臺北市長郝龍斌應邀列席表達意見。會中,郝市長指出,他支持立委蔡正元等53人所提修正版本,主要是把餅做大,促請中央再釋出約1,000億元財源,統籌分配款從「比例分配」改為「公式入法分配」,且增列縣市升格為「準直轄市」後的相關規定等,希望一切有法可循,中央地方才可和諧共處。

郝市長指出,民國88年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時,中央就曾承諾,絕對不會減少直轄市的收入水準,但事實上,從88年到96年度止,估計臺北市累計稅收損失已達1,840億元;尤其去年中央為了因應臺北縣升格,片面決定縮減臺北市的分配收入約207億元,雖以專案補助臺北市155億元,但仍短缺52億元,對臺北市的市政建設打擊很大。

郝市長說,國稅局及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每年從臺北市徵收的各種稅收約共4,500億元,佔國家總稅收的25%至30%,其中75%均由中央留用,臺北市留用比例約25%,換句話說,「臺北市民所繳的稅大部分都貢獻給其他縣市使用」。

不過,直轄市與其他縣市的行政層級不同,經費負擔也更沈重,許多施政項目在一般縣市由中央全額補助,直轄市則得自行全額或部分負擔,例如勞保費、健保費、高中高職學校教育、市立醫療院所、道路橋樑工程、污水下水道工程等,共計27項業務,每年支出約465億元。

即使如此,郝市長強調「臺北市支持臺北縣升格」,問題是出在中央應把統籌分配款的餅做大,而不是以任意刪減臺北市分配款的手段,把經費分配的矛盾,丟到臺北市、臺北縣以及其他縣市之間,所以臺北市支持蔡正元等53位委員所提財「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可將統籌分配款的分配方式制度化,並且促使中央釋出財源,落實地方財源只增不減原則。

郝市長說,蔡委員修法版本是以行政院96年度所提修正草案為基礎,將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的「分配公式」入法,增列縣市升格為「準直轄市」後相關規定,即每增加一個「準直轄市」,就在分母統籌分配款,加上10%的所得稅等,以及直轄市與一般縣市採取「公式」分配,且明定保障一般性補助款總額等。並促請中央此次修法增加釋出財源約1,000億元,以達實踐中央承諾增加釋出給地方政府的財源400億元,因應北縣升格所需統籌款約600億元等效果。臺北市則維持原有預算,不減少、也不增加。

郝市長說,蔡委員版草案如果通過,各地方政府收入都會較以前增加,對於少數特殊縣市如果無法完全滿足,還可透過財政調節款及中央現行的補助制度因應。希望立委可以支持此案,落實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及補助款制度的法制化,避免現行地方政府相互爭奪,以及中央任意調整分配比率所造成的地方財政不安定性。

臺北縣長周錫瑋在會中表示,去年10月臺北縣正式掛牌升格,但10月到12月之間,沒增加任何一毛統籌款,今年該給的601億元只給一半,有385萬人口臺北縣是臺灣第一大縣,所獲得的統籌分配款少得可憐,平均每位縣民每年只分配到3,180元,加上因升格所需增加的支出之後,縣府還需倒賠405億元;甚至還發生縣府舉債需比照省轄縣市,不可增加,以及全縣鄉鎮補助僅23億元等問題。

周縣長說,今年臺北縣政府根本不敢編預算,完全編不出來,「財劃法」已到非修不可的地步,這不僅是臺北縣的問題,未來桃園縣、台中縣市、高雄縣市都有合併、升格可能,不過政院版的「財劃法」根本沒有「準直轄市」的相關規範,非常弔詭。他請立委支持蔡委員版的「財劃法」草案,全國25縣市的財政困難才有辦法一併解決。

郝市長說,當有一般縣市升格為「準直轄市」,應是中央政府與「準直轄市」之間的資源重新分配關係,亦即應由臺北縣跟中央政府一起討論財政問題,而非把臺北縣擠到跟臺北市、高雄市等直轄市一起分統籌款,變成「中央請客、地方買單」,把原有的垂直關係扭曲成水平關係,問題搞複雜、也不合理了。

各縣市政府昨(30)日均有代表到立法院參與此次財政委員會,包含台中市、台中縣、基隆市、苗栗縣、台南縣、桃園縣、宜蘭市、台東縣、屏東縣、高雄市、金門縣、彰化縣等,親自出席的縣市首長有3位,包含臺北市長郝龍斌、臺北縣長周錫瑋、嘉義市長黃敏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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