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4-星期三
◎PChome │◎YAHOO │◎南投「便捷稅務通」 │◎房屋稅5/1開徵按時繳納 │
 

蔡英文:持續監督施政 朝野可互動
【記者蕭博樹台北報導】新內閣甫成立,民進黨黨主席蔡英文昨〈十〉天表示,將持續監督施政,但也不排除在政府對在野黨及立法院有足夠尊重前提下,進行有意義朝野互動。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上午於立法院召開內部會議,討論新內閣名單及99年度總預算案等議題,蔡英文也出席會議。

蔡英文指出,新內閣的主要問題不在人,而是要做什麼事;新內閣將面臨的重大挑戰,包括經濟情況尚未有顯著起色,災後重建工程浩大,國家財政惡化及治安等問題,但組閣過程並未將上述議題納入考量;對新內閣初步觀察,是在舊執政邏輯下執行舊行政規劃。

蔡英文說,在野黨仍會強力監督施政,但也不排除在執政黨、政府對立法院及在野黨有足夠尊重前提下,進行有意義的朝野互動。她強調,執政黨過去對民進黨立院黨團的態度已到全面封殺程度,目前對新內閣還有點信心不足,將看新內閣表現。

蔡英文表示,災後重建工程浩大,預算編列及執行很重要,今年及明年的預算編列已不足以因應此新情勢,民進黨的立場是要求明年總預算案重新編列,並將重建特別預算新台幣1200億元併入考量;今年預算也由於稅收減少及項目浮濫,應辦追減。

民進黨事後發表一份相關資訊,對於新內閣未來方向提議,期許貫徹憲政精神 行政院應重送預算案。

一、貫徹憲政精神

預算配置與預算編列代表施政者之施政方針與重要政策,乃是以具體數字載明國家機關運作及法定職掌所需之經費,更包括推動各種施政方針的財政資源,是以預算之配置情形具體呈現施政者的理念。預算案既為行政院院長實現其施政方針之重要呈現,行政院院長既已換人,為貫徹憲政精神並維護公共利益與民眾福祉,也應重新函送預算案至立法院審議。民國89年值立法院審議9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時,行政院總辭,故也由新任行政院院長再度函送新的預算案至立法院,行政院院長換人重送預算案已有先例。

二、重建預算未能反應災區需求

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預算一分一毫都是舉借債務而來,支用分毫都需謹慎為之。但行政院已函送之特別預算案,重建委員會要花1.9億行政費用,而各部會不少原屬於年度預算應編列的費用也灌水納入。反觀,重建預算案卻未重視災區縣市所提出的需求。災後,行政院要求地方政府於三日內提報需求,而後火速編列特別預算案,但由重建預算1200億元的配置情形來看,卻只編列500億元作為補助災區縣市地方政府之用。根據我們了解,災區縣市所提預算需求數總計上千億(受災之南部縣市未包括台東,所提預算需求總數約1024億),顯然重建特別預算並未真正反應災區縣市的需求。

三、行政院編列預算未移緩濟急,加速國家財政惡化

莫拉克風災發生時,8月12日行政院長劉兆玄即表示:「行政院移緩濟急,今年度還有新台幣400億元以上預算可立刻投入救災」,由劉兆玄所編列已函送立法院的「莫拉克災後重建特別預算案」其總說明亦載明:「各項經費需求則由各機關本移緩濟急原則先調整支應,而原有預算所編列計畫項目與復建工作具關聯性者,在原編列計畫預算範圍內優先支應」。但翻開已送來的莫拉克災後重建特別預算案內容,所有災害發生後所需之經費包括慰助金、設施道路搶修…等等,均已涵蓋進去,98年度合計編列414億元。劉兆玄於第一時間所說可用於支應風災急需經費的400億元顯然並未支應。

本院朝野黨團協商重建條例時,本黨委員即要求行政院應先行調整可以支用預算,但財政部部長李述德卻以「太麻煩」予以回應。如行政院是怕麻煩而捨棄調整現行不具急迫性業務經費、可撙節之一般經常性經費、非急要設備之購置等可調整之預算,僅圖方便一再以舉債因應,以有特別預算可以支應,而不願就現行可資撙節之項目予以檢討,貪圖方便的後果恐將付出國家債信遭降級的代價。

四、計畫編列未考量執行能量,恐致資源錯置

97年馬政府上台後編列583億的擴大內需預算,迄今98年9月尚未執行完畢。98年度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至8月31日整體計畫預算達成率平均為23.12%;工程會統計列管中1億元以上公共建設計畫預算至9月8日其預算達成率平均約為5成,至年度結束僅不到四個月,但公共建設的執行卻未能過半,顯見工程延宕情形嚴重。

98年度的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及9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編列之計畫項目如北中南工業區更新計畫迄今預算執行率僅1.3%,但卻又在99年度特別預算案中編列大筆預算,此種情形散見在已經函送的99年度總預算及99年度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案。日前,公共工程委員會表示,各項計畫工程延宕主因各項計畫互相排擠所造成。

如連同已通過的石門水庫治理與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特別預算,今年度與明年度的災後重建特別預算,未來年度將有超過2兆元的預算必須執行,包括年度預算、特別預算,其中公共建設計畫預算已達5219億元,如再加計災後重建特別預算,未來年度須執行的公共建設經費恐超過6000億元,如行政院未考量各部會的執行能力,公共建設的執行能量,就現行已編列之預算進行調整,恐將造成資源錯置,更不利災後復原重建工作的進行。

五、各項計畫複編列預算,恐生浪費

行政院已函送至立法院待審議的三件預算案「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99年度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案」、「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預算案」等三項預算案,預算編列仍然是由各單位視匡列預算額度提報計劃,行政院既未將災後重建與國土保安的理念納入規劃,也未整合各機關計劃後再予編列,造成預算計劃疊床架屋、重複編列,不僅不利計劃管考,也不利立法院監督。以農委會水土保持局「水土保持發展」為例,於99年度預算案編列42.17億元(較98年度多出7.21億元),99年度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案中,水保局編列46.1億元,而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預算案,水保局亦編列74億元,而此三項預算辦理計畫雷同。

儘管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預算案之經費主要用於災區,惟年度預算案及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中有關治山防洪、農村再生之規劃、工程施作之範圍本就包含莫拉克風災災區,甚至已通過之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第2期特別預算水保局98-99年度之預算也高達71億元,其計畫範圍亦包括部分莫拉克風災災區,這些計畫、預算有無重複之處,令人質疑。同樣的情況,散見各部會所編列計畫項目,這些預算多屬舉借債務而來,行政院應重新檢討,針對計畫雷同之處逐一複核,將該等預算案重作整合,避免重複編列,導致資源浪費。2009/09/10




   
 
Copyright © 2012 自立晚報.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擅自轉貼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