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16-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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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資滿30年不用再繳公健保費 合理嗎
【記者郭玉屏台北報導】 現行公教人員保險法規定,已繳付保險費滿三十年者,其公保費與健保費全部由各級政府負擔。為此政府每年負擔近3.7萬名資深公教人員的健保費與公保費,預算高達9.5億元,極不合理。因此立委李應元日前提案刪除此不合理規定,並排入下周一(24日)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的議程。因為這些資深公務員收入較佳,若由國庫代為繳納保費,將加深民眾之相對剝奪感。

李應元表示,本案是整個年金改革的第一關,希望國民黨也能成全此提案,並在本會期休會前完成三讀,否則馬政府說要改革年金制度,都是喊假的。本提案的理由如下:

一、公保費率偏低,不足以支應退休給付

雖然政府每年撥補公保基金一、二百億元,但根據行政院102年的總預算指出,公保目前潛藏的負債仍高達1602億元。也就是說目前公保的保費收入偏低,不足以支應日後的給付支出。因此實無理由在繳費滿三十年後,由各級政府負擔其公保保費。

二、健保須落實風險分擔與使用者付費原則

全民健保之原理,係基於風險分擔與使用者付費原則,故除了弱勢低收入戶外,都必須繳納保費,才能享受全民健保的醫療保障。因此這些資深公務員實無由全體納稅人替其繳納健保費的道理。

三、資深公務員社經地位優,更無理由由他人代繳保費

據媒體報導,目前由政府代繳公保與健保費的官員包括:總統府祕書長楊進添、法務部長曾勇夫和主計長石素梅等高級官員。在社會貧富差距日大,民怨日深的今天,這些資深公務員的保費,更不宜由國庫代為繳納,以免加深民眾之相對剝奪感。2012/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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