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0-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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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忠信:年金改革欠力道 也不周到
【記者張廷玉台北報導】年金制度的改革攸關全民福祉和權益,近日媒體報導沸沸揚揚,主要爭議焦點在於勞工與軍公教退休制度間的失衡(保障水準參差不齊),不僅不同職業間給付有差異,對不同的世代也很不公平;加上各種退撫基金的財務結構不良,甚至有破產傳聞,引發民眾對政府改革能力與誠意的質疑,也加深社會階層的對立感。

馬總統30日率行政、考試兩院官員公布政府改革方針,包括將以漸進調降18%優存、退休年資逐步調整為「九○制」、退撫基金提撥率漸次調高、所得替代率擬設最高八成上限等措施。

台聯立委許忠信昨(31)日召開記者會指出,馬政府年金改革大方向雖對,但時程緩不濟急,且內容顧此失彼,若不能痛下決心剷除沈疴、確立長遠的制度,恐怕仍是一場雷聲大雨點小的政治戲碼。

行政院從去年10月底宣示著手改革年金制度後,即引起各界關注,近日府院加緊開會,提出的方案有所謂的「四大原則、五大方向」,在公務人員方面,包括延退至65歲,月退金可領基準逐步改為90制(民國115年上路),其中關鍵的18%優存,將逐步調降至9%(但排除84年之前退休者),退休所得替代率將下修到75%到80%;另外,退撫基金個人提撥率將漸進調高,從35%調至50%,新進人員則採三層年金制。

至於攸關9百萬勞工的勞保年金,包括規劃政府負最終支付責任,傾向維持請領年齡(65歲)不變,勞保費率逐步升為19.5%,但將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拉長等等;其實,昨日公布的改革方案只有「輪廓」,政府還要啟動第二階段討論,聽取各界意見及民意反映,預計四月底才會完成整個方案,再送進立法院啟動修法程序。

18%優存利息的誕生,乃過去公務人員退休金偏低,政府是以一年期定存利率再增加其50%優惠得出,自1960年(民49)以來幾經起落,在1983年(民72)訂出18%為下限,並實施至今。

許忠信指出,在利率已經遠低於當年12%的當下,若談改革,應該以現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為標準重新計算。但為求保障已經領有18%優存利率的退休人員對政府政策的期待,大可保留當年額外給予的6%優惠,再加上現行約2%利率,共8%為上限。而改革的對象,不應排除84年前退休或領一次性退休俸者,因18%需要改革,主因就是利率陡降、國家財政困窘等情事變更。因此,根據情事變更原則就應該一體適用改革後的利率。

許忠信說,至於政務官隨政黨選舉成敗或政策改變而進退,本不應享有退職金,更不應該納入優存利率適用範圍中。許忠信更認為,依目前公布將優存利率優惠降至7%的方案沒有合理根據。由於優存利息計入所得替代率,而銓敘部規畫退休俸於所得替代率降到8%以下時,隨物價調整,等於使原本將在2030年代結束之18%優存制度,變相成為月退俸調高的護身符。勞工的基本薪資甚少隨物價調整,而軍公教退休俸卻可以,甚不公平。因原本研議所得替代率的目標,是以將士農工商各行業之所得替代率拉近,但將18%加入考量,形同「頂高」原本應該更低的上限至80%。在2030年代優存制度結束後,所得替代率依然是持續的標準,將造成18%「名亡實存」。18%除了應與所得替代率脫鉤處理,優惠部分也必須以6%為限。

許忠信表示,若憂慮大幅下修優存利率後造成部分退休人員生活困難,則由社福制度接手給予足夠的照顧,而不能將屬於退撫制度一環、需要考量公平與長遠存續的年金制度,劃出過多例外不適用的區塊,給人「挑對象清算」的非議空間。同時,也應加快改革腳步,由於18%於2030年代即退場,一拖再拖之下,改革力道和意義喪失泰半。

關於請領月退金的門檻,馬政府將調整「85制」為「90制」,但預計在民國115年才全面實施,並研議排除「具職業特殊性」的軍、警消、醫護、國中小以下教師。許忠信雖贊成推動90制,卻認為時程過長,將給予鄰近退休年齡人員「搶退」的時間。例如去年退休人數相較前幾年增加近3千人,造成人才斷層和國庫負擔。而欲排除特定職業,必須提出這些職業須排除的理由、職業的特殊性何在,否則各職業類別內均有其輕重勞逸之分,難以比較劃分應排除之類型;改革首重公平,並不需要將此制度以職業作差別適用。

許忠信建議,回歸體力與工作能力的考量,只須排除身心障礙者,使其提早於55歲退休,其他則一體適用、一步到位為妥。

而在退休年限部分,因勞工已逐步調整至65歲方可請領月退,有聲音要求應將公職退休年齡與之拉平。但許忠信認為,年紀較長者不一定無法工作,可由單位內部視需求文、武職的輪調解決。其實在90制下的平均退休年齡將會與65歲拉近,加以目前公職考試未有年齡限制,90制可給予較晚進入公務員職場的人,在工作年限上有一定程度的彈性,不必刻意強調拉平退休年限,讓有心有力的人能夠繼續服務;但必須配套檢討績效考核、人力資源運用的結構,與工時過長等問題。

目前勞保的年資薪俸計算基礎,政府研議要由現行的退休前5年平均薪資,改為退休前15年為基準,民進黨智庫則主張應以退休前10年為基準。對此,許忠信指出,若還是以固定年限來計算,依然會發生「衝高一定年間的投保金額」的投機心態,其實不利人力流動與新陳代謝,況且並非人人均有如此長的固定在職期間,徒增計算困擾,也不能有效評價工作所得。

許忠信主張應該採取「投保期間後半段的平均薪資」作基準,也就是說如果在職投保時間是22年,就是以最後11年的平均月薪為基準,較可提供經濟誘因追求工作表現,也合理評價勞工在職期間的工作所得。另外許忠信認為,若以「後半段」方式計算投保薪資,投保費率調整至19.5%會太高,應以維持在13%之原來上限較不至於造成勞工過度負擔,其餘不足部分由政府撥補之。以少繳將來領少的方式度過馬政府所造成的經濟寒冬,猶如田螺含水過冬。

追根究柢,年金舊制除了使國家財政不堪負荷外,最重要的因素是以職業區分退休後國家給予的保障,導致人民有「職業分貴賤」的相對受剝奪感。憲法第七條規定:「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此平等原則乃社會公義之基礎,縱在職時薪資不同,但退休後都是國家的子民,沒有職業之分,不應在政策上受不相當之待遇。

許忠信認為,依目前政府研議的方案,公職人員退休的所得替代率仍將高達75%到80%,相較勞工的60%到70%,差距仍大;公務員退休後收入,除了退撫部分調降並從確定給付制過渡至確定提撥制之外,公保年金也應一併檢討。除第三層個人儲蓄商業年金,由公務員自行選擇操作,不由政府保證獲利,應考量如何計入所得替代率外,其餘確定給付制退休金應適度調降,使公職人員領取所有年金後,所得替代率在60%左右與勞工相近,較符合平等原則。

另外,政府也研議將現行軍公教退撫基金個人提撥率,由35%提高至50%(政府提撥率由65%降至50%),但由於現行勞保只為20%、農保為30%,各行業都不同,因此民進黨智庫曾主張應將各行業提撥率齊一至40%(即政府提撥率一律改為60%),才能將所得替代率劃一,以利社會公平。但許忠信指出,考量到農、勞、公保制度各不相同,有各自的道德風險,個人提撥率雖應調整,但不須齊頭平等,尤其不應將軍公教保險與退撫基金齊一化對待,可依各基金經營情形,以達成均一所得替代率為目標改革之。

許忠信說,年金制度影響全國民眾的生活,是社會一道非常重要的安全網,也攸關國家財政的負擔與經濟發展。目前國家財政困窘,而國人家戶所得普遍低迷,個人月薪不足3萬者約三百萬人,因此假若一個公務員退休後,每個月還能領取近10萬元的月退俸,等於政府每年要付給他百萬年薪,這對全國9百萬勞工階層而言是何等的相對剝奪感。現在社會各界籲求公平正義,年輕族群擔心只能領22K的微薄待遇,坐領高薪的退休軍公教,應以同理心配合朝野各界改革,若還抱怨月退俸被砍,豈不是火上加油,凸顯政府改革的正當性。

許忠信強調,這次年金改革牽涉到不同的職業和世代,是近年來高複雜度的工程,改革如何到位,構築完善的社會安全網,考驗執政者的能力和魄力。但目前馬政府推出的改革,軍公教仍可過早支領退休金,其退休所得替代率仍然過高,既缺乏力道,也不周到。如此「預留伏筆」,顯可預見在不遠的將來會再起紛爭,將大大浪費社會資源與能量。「不斷地」改革不如「果斷地」改革;「可攻可守」不如「可長可久」,只以30年為目標,甚至每5年再三調整,絕非長治久安之道。201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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