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19-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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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經區曲高和寡 學者鞭辟入裡
【記者張廷玉台北報導】馬政府將「自由經濟示範區」列為重要政策之一,「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正在立法院審議,台大公共經濟研究中心有感於此項議題影響甚大,特別舉辦三場座談會,分別探討自經區條例及農產品、國際醫療與高等教育、產業政策與土地徵收等三面向。

23日下午於台大社科院舉辦第一場座談,邀請台大經濟系名譽教授陳博志、中研院研究員施俊吉、中興大學教授陳吉仲及世新大學助理教授蔡培慧等人與談。

台大經濟系名譽教授陳博志首先從「免稅」來談自經區的問題。陳博志指出,自經區用免稅來吸引廠商投資,但這種做法很矛盾,如果自經區的條件有利於廠商投資,應該是廠商「購買門票」以取得進入設廠的資格,「怎麼會是政府給予免稅優惠?」陳博志質疑,區內免稅將會對區外企業形成不公平競爭,甚至導致區外企業減產或關門。若依照此推論,即使區內企業的投資或就業增加,也只是把區外企業的比例挪往區內企業,整體國家利益並不會增加。

陳博志指出,現有的自經區條例,並沒有說明廠商要如何取得進入自經區的資格,在沒有清楚規範的狀況下,就不是「法治」而是「人治」,因此特區經濟其實是「特權經濟」。陳博志說,甚至有官員表示「要找到海外投資財源才能進入示範區」,這是更可怕的特權標準,一旦實施,自經區將形同租界。

馬政府在討論自經區時,常使用經濟學中的自由貿易理論,或稱自由放任經濟,強調自經區帶來的好處。陳博志也以他的經濟學專業反駁,他說經濟學從未證明自由放任是最好的經濟政策;經濟學只能在嚴格的靜態條件下,來證明自由競爭可能帶來最好的結果,但現實的經貿條件往往是動態的。陳博志說,大多數的經濟學者都知道去管制化(deregultaion)後會有新的問題產生,因此必須設定新的規範(reregulation)。

陳博志說,如何訂定新的規範,要依照不同產業的狀況來討論。陳博志舉例,例如醫療,當醫療產業國際化之後,民眾關心的是看病會不會找不到好醫生?會不會有人濫用健保資源賺錢?因此,如果要推國際醫療,所有的規範都要訂清楚,「但現在什麼規範都沒有」。

中研院研究員施俊吉則將重點放在自經區條例的五項產業,並且指出沒有人反對經濟發展計畫,但是反對有問題的計畫。施俊吉首先引用國發會主委管中閔,在入閣前的媒體投書指出,管中閔諷刺產業政策有三類,分別是「星探型」、「眼紅型」跟「缺少脈絡型」,指出產業規劃沒有觸及關鍵技術,更沒有考慮通路、市場與就業,如果不改變,產業困境將會重現。

施俊吉引用上述的說法,要「國發會看看他們提出來的自經區產業政策,是什麼樣子」。施俊吉一一點評自經區的五種產業,認為「智慧物流」是星探型,「國際健康」跟「教育創新」是眼紅型,而「農業加值」跟「金融服務」是缺少脈絡型。

施俊吉以「國際健康為例」,經濟學人曾為文認為,國際醫療產業在東南亞國家很盛行,產值雖高,卻也產生很多問題,其中一項就是醫療階級化。施俊吉說,台灣看到這個產業有高產值,就眼紅想投入,但其實國際醫療產業已經過度競爭。施俊吉認為,自經區條例就是管中閔投書指出的「沒有建立關鍵技術,也沒有考量市場跟就業」的計畫,應該被揚棄。

施俊吉最後以馬政府六年來所提出的經濟改善方案為例,他表示沒有人會反對促進經濟發展的方案,但是「服貿以自由貿易之名,行中國化之實」,而自經區條例則是充滿問題,因此才讓大家再度站出來反對。

中興大學應用經濟系教授陳吉仲,則提出「農業加值」對台灣農業可能造成的影響。陳吉仲以「花生醬」為例說明,目前中國花生是受到關稅配額管制的農產品,但是在自經區的架構下,花生將以零關稅進入臺灣,將嚴重打擊國內的花生銷量。雖然花生被限制為只能做為食品加工的原料而不能直接銷售,但是做成花生醬後,依照自經區第四十二條條例規定,可以對國內市場銷售。陳吉仲說,屆時成本比較低的中國花生醬,將會吃掉原本的台灣花生醬市場。(進一步細節請參考陳吉仲老師所寫之文章)

世新社發所助理教授蔡培慧從「土地正義」的觀點來看自經區中的農業問題。蔡培慧以台灣的糧食自給率為例,在1985年時還有56%,但現在只剩下30%左右。蔡培慧指出,1985年開放洋菸洋酒進口,市場開放壓抑了糧食自給率。菜培慧說,如果以自由貿易的觀點,在自經區裡面放入「農業加值」,意味著國家重視的是資本農業,長久下去將會造成農村文化的消逝。

蔡培慧指出,在自經區條例第二章第十三條中,開放各縣市政府重新擬定土地徵收的範圍,勢必會出現浮濫徵收的問題。而在第十五、十六條中,則標示出「為鬆散土地管制」,對於開發非都市土地會碰觸到的「環境影響評估」與「水土保持計畫」等議題,還可以召集跨部會平行作業、以縮短地方政府申請時程等。蔡培慧說,以上條例都顯示政府其實是為資本服務。

蔡培慧認為,台灣未來的農業走向應該以內需為生產目標。她建議,如果自經區中要提出「農業加值」,應該規範原物料中有特定比例須來自於國內農產品,而自經區所生產之產品,也須規定要全數外銷,如此才可達到農工雙贏。

台灣守護民主平台理事、中興大學應用經濟系教授 陳吉仲底下具體說明若自由示範區的相關條例通過後,對台灣農業部門的影響。

一、一步到位的國外農產品零關稅:第38條的零關稅加上第42條的中國830項管制性農產品零關稅,且此零關稅是自經區條例通過後立即實施,比任何的區域貿易自由化或者是雙邊貿易自由化(FTA)的更快速,美韓貿易自由化中,尚保有2.5%的敏感性農產品採取關稅配額的保護,豬肉和雞肉簽署後的10年才零關稅,牛肉是15年零關稅;自經區卻是立即零關稅,這是全球有農業生產國家主動對全球(含中國)以零關稅開放國外農產品,將使得國外農產品大舉進入台灣。

當年台灣為了加入WTO已大幅度開放國外農產品進來,導致目前農產品逆差高達3000億元(台灣農業總產值一年是4700億元),糧食自給率下降至目前的33%,表示國人消費的農產品有近七成是國外進口。但是在WTO架構中,許多敏感性產品,如花生和紅豆仍有關稅配額的政策在保護。但是自經區的條例完全零關稅的開放將導致更多國外的農產品進入,不只農業無法加值,更讓之前為了加入WTO所爭取保護台灣農業的辛勞付之一炬。

二、自經區條例訂定和設計目的不一

自由經濟示範區原本是為了台灣進一步貿易自由化,如為加入TPP等區域貿易自由化而先行先試,但是其條例的設計卻和原先的目的背道而馳。首先要說明的是未來台灣加入TPP後可能進口的農產品,包括稻穀、蔬菜和畜產品,這些進口農產品用來做為食品加工的比例甚低,但自經區的農業加值設計是在協助食品加工業者獲得更便宜的國外農業原料,故宣稱為加入TPP而設計的自經區是一不實之說。

三、忽視台灣農業特色

自由經濟示範區的農業加值基本上就是食品加工加值計畫,此方案設計完全是不瞭解台灣農業和食品加工特色。回顧全球食品加工大廠,如紐西蘭的知名奶粉公司、澳洲知名的杏仁公司、美國知名的水果飲料公司等,這些食品大廠皆是在其農產品生產國設立,而不會大老遠從其他國家進口農產品,主要是考量農產品體積龐大運輸成本較高,加上自經區第四十二條條例開放中國農產品輸入做為食品加工原料,可預測未來自經區中的食品加工原料會中國為主。

再就台灣目前農業和食品加工業的關係而言,在農業年總產值約4,700億元,投入食品加工用之農產品產值是1,739億元(約37%) 。 由農產品投入所生產之食品加工(包括食用油脂、罐頭食品、冷凍食品、調味品、乳製品及其他食品)年產值約6,000億元,其中留在國內消費有近5200億元,出口只佔食品產值的12%。舉例而言,台灣出口花生油一年102公噸而出口價格是65元,其他國家出口花生油約五萬公噸而出口價格在40元上下。此表示台灣食品是以內銷為主的產業。

四、真假MIT大戰

第四十二條條例開放中國農產品輸入做為食品加工原料,如可進口花生來生產花生油或花生醬,若生產出的食品是屬於對中國管制的農工產品,如花生油,則須全數外銷,但是依照第三十八條規定,此進口的花生是零關稅;同理花生醬不屬於對中國管制的農工產品,則可內外銷。除關稅減免外,尚可減免出口稅、貨物稅、營利事業稅等租稅優惠。更重要的是若經過實質轉型(即有35%附加價值),所有生產出來的食品皆掛MIT行銷國內外,所以國內未來將有各種真假MIT食品,利用中國農產品為原料的假MIT將打擊真正利用台灣農產品為原料的MIT。此將導致農業部門和消費者的食品同時受負面的影響。

五、自經區造成台灣農產值大減

未來開放中國農產品進入自經區生產,基於成本考量下,食品業者一定是用對岸的農產品來做為食品加工的原料,此時直接的影響就是台灣的農業和農民。

以花生為例,台灣每年花生產量有56,845公噸,主要生產地區在彰化、雲林和嘉義,年產值有25億元。2012年台灣花生總進口量為14,051公噸,多從亞洲各國進口,其中從中國進口5,107公噸,約佔進口總量36.34%。另外國內所生產的花生有1/6做為花生醬,以台灣新竹名產福源花生醬(來自產地後龍)為例(馬英九總統推薦),一斤的花生米磨成一罐的700公克的花生醬,國內所生產的花生醬有11,053公噸,同時台灣亦進口2,813公噸的花生醬,其中來自中國有1,335公噸(佔總進口量的47.48),而出口有11.9公噸。故就台灣本身的花生醬消費量而言,約有13,854公噸,國內所生產花生醬佔國內需求量的80%。

花生有三成直接食用、七成加工為花生油、花生醬和花生糖及沙茶醬等產品,紅豆有兩成直接食用而八成加工為紅豆餡和紅豆粉。同樣有許多的水果和蔬菜是做加工用。國內許多敏感性農產品,如花生、紅豆、梨等皆有關稅配額的保護。亦即最多的國外農產品只會進口至配額數量。國內大部份的農產品的產地價格是高於國外的出口價格,舉例而言,台灣的茶葉只有1.5萬公噸而產地價格是每公斤450元,中國一年出口32萬公噸而價格只有90元,台灣紅豆產地價格是48元而對岸出口價格只有28元。台灣鳳梨產地價格是18元而菲律賓只有不到8元。

由於自經區所生產食品經實質轉型掛MIT,故以中國農產品為原料所生產的MIT食品,將因生產成本較低而在市場打敗以台灣農產品為原料所生產的MIT食品,台灣農業部門每所受的衝擊將超過數百億元。舉例而言,所有出口食品(約800億元)原先使用台灣農產品原料將會被中國農產品取代,考量農產品做為食品加工的比例可反推台灣農業將損失216億元。若再將可內銷的影響估計,此自經區的農業不是加值而是減值,其影響更甚於未來加入TPP的衝擊。

六、其他影響

除了對農業產值的影響之外,因為農業不只生產產值,亦對生態、環境、文化、糧食安全等有所貢獻,且這些外部效益的價值遠超過一年的農業的生產產值。考量自經區的設計只會讓國外農產品進口更多來取代國內做為食品加工的農產品,故糧食自給率會下降而生態環境等外部效益的價值亦減少。

另外就行政管理層面而言,自經區所謂前店後廠的設計,申請成為自經區的廠商可委託後廠來做食品加工用,此造成台灣各地區皆可生產自經區允許的事業,此時等同變相的開放對中國管制的830項農產品。我們要請問農委會如何來管理這些國外進入的農產品不會跑至非自經區? 且農委會要如何確保所生產的管制性食品會全部外銷而不會流通到國內市場上,上述兩者情形若發生,將對國內農業產生更大的衝擊。

七、結論與建議

建議刪除第38和42條條例。

一個好的政策不應只是偏好某一部門而傷害到另一部門,如自經區的農業加值其實是食品加工業的加值。為了創造農工雙贏,建議自經區中的食品廠商在已有租稅的優惠等措施下,其所使用的原料是以台灣為主,若不夠再從國外進口。另外為了降低對台灣農業的影響,在自經區所生產之食品加工品應全部外銷。而為對全球及台灣的消費者負責,應要求在自經區所生產之食品加工品應標示原料來源國,讓所生產的產品資訊透明。201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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