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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人權會 專家建議設在監院
【記者黃啟明台北報導】國際人權專家蘿絲琳.努南(Rosslyn Noonan)28日在立法院說,台灣各界對於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有著強大的支持,經過評估,建議將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會設立在監察院,是目前最容易達成的方式。

立法院跨黨派國際人權促進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等團體,28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邀請包括蘿絲琳.努南、蘇希爾.派圭爾(Sushil Pyakurel)、以及阿根塔拉那撒.喬安達(Agantaranansa Juanda)等國際人權專家,說明近日在台灣與各界訪談後,對於設立國家人權委員會的看法與評估。立委尤美女也代表出席。

曾任紐西蘭國家人權委員會主任委員的蘿絲琳.努南說,他們發現台灣各界對於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有著非常強的支持;而他們評估了台灣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的三個方案,分別是獨立於五院的機構、或成立在總統府、以及成立在監察院。

她指出,台灣目前最容易達成的方式,建議是將國家人權委員會建立在監察院,但這代表監察院除了原有人權保障的任務外,還要再加上人權促進的任務,這兩個任務必須同等重要。要在監察院建立國家人權機構,必須就監察院的組織法、監察法做相當程度的改變,讓此人權機構能符合「巴黎原則」。

曾任尼泊爾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的蘇希爾.派圭爾則認為,一定要注意巴黎原則所說的,國家人權委員會一定要符合多重的功能,包括人權教育等等,他期待台灣的國家人權委員會可以早日成立。

與會的台灣人權促進會執委廖福特強調,應盡快在台灣設立國家人權委員會,設立後對台灣實質上權利的增進與保護,是非常重要的。2017/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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