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6-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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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很敢 詐領助理費案不勝枚舉
【記者蕭文彥/黃啟明 台北綜合報導】國民黨前立委李慶華涉嫌在擔任立委期間,以人頭掛名助理,向立法院詐領助理費,立法院長蘇嘉全5日說,希望民意代表真正把助理費用在助理身上,這樣就不會發生問題了。

媒體報導,李慶華涉嫌在擔任立委期間,以人頭掛名助理,向立法院詐領助理費,從2007年至2016年間,詐領高達新台幣532萬多元,拿來用作付給前妻的贍養費或個人旅費。

蘇嘉全5日下午在立法院主持朝野黨團協商前受訪時指出,希望民意代表真正把助理費用在助理身上,這樣就不會發生問題了,如果有不符合規定的,那當然是依法辦理;他也說,制度都已經很清楚了,大家只要遵守就可以了。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李俊俋說,這樣的事該怎麼處理,就依照司法的規定來處理。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曾銘宗則說,呼籲檢調勿枉勿縱,但也不要冤枉李慶華;假設真有不法,李慶華必須接受法律制裁。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總召徐永明強調,這次地方議員的提名中,很多過去都是有賄選或是詐領助理費紀錄的人,這是人民沒辦法接受的,但政黨還是提名這些人,那政黨也是要負起責任的。2018/9/5

李慶華涉詐領助理費532萬元 檢方起訴

【記者黃啟明台北報導】新北地檢署偵辦前立法委員李慶華涉嫌以人頭詐領立法院助理費新台幣532萬餘元,用於支付前妻贍養費等, 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全案5日偵查終結提起公訴。李慶華在偵訊期間都否認犯行。

檢方說,新北地檢署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劉恆嘉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偵辦前立法委員李慶華於擔任立法委員職務期間涉嫌貪污案。

檢方指出,李慶華自96年一月起至105年一月止,明知正職助理的配偶等人並未從事立法委員公費助理工作,仍利用職務上的機會,指示國會辦公室殷姓主任等人,向立法院人事處虛偽申報3名國會助理的配偶為公費助理。

檢方說,申報助理薪資共計新台幣532萬餘元,李慶華以這些款項作為支付前妻贍養費、個人旅費等非公務用途。李慶華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嫌,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提起公訴。檢方表示,殷姓主任受李慶華指示,配合申報未實際任職的人為公費助理,涉犯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因坦承犯行提起公訴,請求法院從輕量刑。

其他的助理配偶明知實際未擔任國會助理工作,仍配合提供銀行帳戶供申報為助理,也涉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但考量坦承犯罪的犯後態度、犯罪動機,及實際上未獲任何利益等情,都予以緩起訴。201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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