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19-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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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居住證 台灣反制 如臨大敵
【記者張廷玉/文彥 台北綜合報導】陸委會擬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對「港澳台居民居住證」採登記制;此外,為加強國安,也擬提高違法來台陸資罰款上限為新台幣2500萬元。行政院盼列為立法院本會期最優先法案。

中國1日起開放申辦「港澳台居民居住證」,陸委會推動修訂「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領有居住證人民需向主管機關申報,未申報者計劃將罰款;另鑑於現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對違法陸資來台僅罰款12萬至60萬元,罰款額度過低,陸委會今年2月已預告將修法,對違法來台陸資罰款上限大幅提高到2500萬元。

另外,行政院去年已研擬修訂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針對退休高階將領或政務官赴陸加強管制,草案規定退休15年內,不可參與中國大陸政治活動,違反者最重可終身剝奪月退俸或罰款新台幣500萬元;「國家機密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則將涉密退離職人員的出境管制期間,修改為至少3年,並對洩漏國家機密者加重處罰。修訂草案版本皆已送到立法院。

行政院官員表示,行政院長賴清德14日中午將與立法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等黨團幹部、立委開會,協調本會期優先法案。上述攸關國安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與國家機密保護法修正草案,行政院盼能納入「最優先法案」,儘速完成修法。

行政院指出,另有立法委員提議修訂營業秘密法,建立偵查中的「秘密保持令」制度,以保護台灣企業的營業秘密,免遭不法外洩至中國大陸;以及有立法委員提出「國家安全法」修正草案,若退休公務員涉共諜案,遭判決有罪定讞,就要喪失退休俸等涉及國安的修法內容,也將在14日會中討論是否納入本會期最優先法案。2018/09/11

嚴管領陸居住證 綠委:需可執行及有保障

【記者蕭文彥台北報導】中國開放台灣人申辦居住證,是否修法嚴管,立法院黨團書記長、民進黨立委鄭運鵬11日說,部會應先研商能否有效查核,若要修法,必須符合「做得到」、「讓國人更有保障」兩前提,否則恐致反效果。

中國9月1日起開放長居中國的台灣居民可申辦港澳台居民居住證,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提案要求領有居住證者強制登記且訂有罰則,民進黨立委王定宇也提案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註銷在台的戶籍及相關權利。王定宇說,法案已連署完成,但他還在思考是否要提出。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李俊俋11日表示,尊重個別立委提案,14日民進黨團內政委員會政策小組將開會邀請陸委會主委陳明通說明,立委的提案照程序走,看召委是否排案審查。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鄭運鵬強調,中國方面任何與台灣人民有關的公文書,應循正常管道磋商,不管透過陸委會或海基會,只要是正式管道來談都歡迎;如果中國只是利用一些公開小手段,不但製造更多困擾、也無助兩岸交流及發展,徒增疑慮的動作未必會有人受惠、可能有人受害。

鄭運鵬表示,在中國居住的台生與台商很怕會有稅籍的問題,但這是中國主要的目的之一,他主張應讓陸委會、內政部、外交部先研擬對於中國這些措施,台灣內部有沒有辦法進行查核,之後再來談是否需要修法,若貿然動作,會造成國人在中國的所有關係都地下化,不利於國人在中國的正常往來。他進一步說,任何修法的前提是可執行,如果像中國都採取「精神勝利法」講得大聲、實際做不到,沒有效果甚至招致反效果,沒有意義。

鄭運鵬坦承,「做得到且讓國人到中國有更多保障」這才是修法的前提,中國開放台灣人申請居住證的效度、是否有人申請、申請後的後遺症等都是未知數,是否要修法應從長計議,若因此造成有需求的國人,反而對政府隱匿在中國旅行、經商或就學的事實,這對政府不見得有利。他表示,中國這些措施目前看起來不是犯罪行為,要修法新增規定,能否可以執行,這比較重要。2018/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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