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8-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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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假訊息 高處不勝寒
【記者郭穗/陳金寶 台北綜合報導】為打擊假訊息,行政院院會13日通過災害防救法第41條等7項修正草案;行政院長賴清德表示,假訊息蓄意形塑「假的公民社會」,並呼籲民眾與平台業者共同協力防治假訊息。

行政院發言人谷辣斯在院會會後記者會轉述,賴清德在會中聽取「防制假訊息危害專案報告」,並裁示通過「災害防救法」第41條修正草案等7案,後續將送立法院審議。

賴清德說,今年台灣已發生多起因假訊息而引發的紛擾事件,包括6月時,有人用一張11年前的相片誤導社會大眾香蕉被大量棄置;9月燕子颱風襲擊日本關西,一則假訊息讓駐外館處飽受批評,最終造成一位外交官選擇輕生的悲劇;九合一大選合併公投舉辦,也有許多不實資訊在社群媒體間流傳;日前也有民眾散播高雄港務大樓倒塌的不實訊息,造成恐慌。

為防制假訊息,賴清德指出 ,政府會在維護言論自由的前提下,運用現行法令,針對「明知為假訊息仍故意散播,因而造成公眾畏懼和恐慌危害」的情況,從法制面進行加以補強,遏止「出於惡意、虛偽假造、造成危害」的假訊息,降低假訊息對國家社會、公共利益所產生負面影響。

同時,對於政府推行相關法制防範,致力打擊假訊息的危害,賴清德呼籲民眾及平台業者一起共同協力防制假訊息,以確保公共利益,鞏固台灣的民主制度。賴清德進一步說,有關平台業者協力義務,政府並未課與查證責任,判定是否為假訊息是由法院作最後決定,不是平台業者。

為防制假訊息危害,行政院院會13日通過「災害防救法」第41條修正草案、「糧食管理法」第15條之1、第18條之3修正草案、「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6條、第35條修正草案、「傳染病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6條之1修正草案、「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第31條之1修正草案及「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7項法案。

其中,災防法第41條增訂,明知為有關災害的不實資訊而為通報者,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另外還包括,若散布有關災害的不實資訊,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或有危害安全之虞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若因而致人於死,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新增第46條之一,散播有關食品安全的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 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修正為,散播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的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

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新增第31條之一,散播有關核子事故的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若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

谷辣斯強調,賴清德也在會中裁示,由通訊傳播委員會負責規劃「人民對媒體信任度」民調,讓相關部會依調查結果進行後續政策擬定。谷辣斯說,這是她參考歐盟有關閱聽眾對媒體信任度的調查而提出的討論。她強調,這是一般性的普查資料,與媒體考核無關。2018/12/13

通傳法高高在上 藍委:先辦公聽會

【記者陳金寶台北報導】國民黨團總召江啟臣13日說,行政院推出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未與業者有效溝通,恐危及言論及新聞自由,要求先辦公聽會,再修法。民進黨團幹事長李俊俋則指出,把草案和妨害言論自由畫上等號,是對內容不了解。

由LINE、Facebook、Apple等網路平台業者和主要科技公司組成的亞洲互聯網聯盟(AIC)12日發出公開信給行政院長賴清德,要求行政院撤回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簡稱通傳法),以利重新審議。行政院表示,推動相關修法皆遵守「馬尼拉中介者責任原則」,絕無傷害言論自由。
馬尼拉中介者責任原則,包括中間人應免於對第三方內容承擔責任等。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江啟臣、書記長曾銘宗、副書記長許毓仁、國民黨立委李彥秀13日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江啟臣表示,亞洲互聯網聯盟發出公開信給賴清德,顯見行政院在推出草案前,未邀集業者做充分有效且實質的溝通,貿然推出草案,恐危及台灣的言論、新聞自由。草案要求不具司法判定權限的平台進行審查,將造成訴訟不斷、爭議不斷的亂象,甚至有利政府控制輿論。他說,要求行政院必須「先公聽、再修法」,做好「溝通、溝通、再溝通」,也呼籲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務必三思而後行。

許毓仁指出,國民黨團不反對查察假新聞、假消息,但蔡政府的作法,已箝制言論、新聞自由,甚至還找多家社群網路平台業者喝咖啡,以「打擊假訊息」之名,要求業者背書、同意修正後的「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

許毓仁說,行政院指稱草案內容符合「馬尼拉中介者責任原則」,但事實上根本不是如此。草案還強制業者揭露IP位置、每年提出檢舉處理報告等義務,還可能因使用者的行為負懲罰性損害賠償的責任,草案若通過,台灣將成為國際笑話,摧毀長久以來建立的網路、言論和新聞自由。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李俊說,就他的了解,目前業者是就草案中公益的部分,還有一些不同的想法跟意見,這都可以再溝通,協商時再來討論、了解,沒有現在就一定要推。把草案跟妨害言論自由畫上等號是對內容不了解。2018/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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