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9-星期五
◎PChome │◎YAHOO │
 

致陳水扁總統的公開信---政治新難民的心聲
致陳水扁總統的公開信---政治新難民的心聲

總統先生大鑒:

財富再多,不如名譽重要;國外再好,不如家鄉水甜。由豪九代世居台灣,清白傳家,以道經商,怎料一夕之間,竟成為政治的犧牲品,累及陳家名譽。由豪現居美國,午夜夢迴,滴淚思鄉,卻心懷政治迫害的恐懼,有家歸不得。今日寫信,實不得不然。

台灣民主了,政黨輪替了,而由豪竟然成了政治新難民,這豈不是對台灣民主的諷刺。
回想與您的因緣,三十多年來,既深且長。您我皆為台南同鄉,而且自台南一中至台大法律系,均為難得的學長學弟關係。所謂「人不親土親」,您初執業律師,由豪即特別聘請您為法律顧問。您當初那一股憨厚認真的神情,至今仍令我印象深刻。您擔任美麗島辯護律師,投身反對運動,更讓年長的我對您感到佩服與尊敬。

由豪一向對政治毫無興趣,不謀官,不求名。但從您擔任市議員開始,直至競選二000年總統大選止,我都無怨無悔的支持您,包括提供財務上的捐獻。這ㄧ切,都是本於同鄉之情、學長學弟之誼、以及對您堅持反對運動的敬佩,完全不求回報,也從來未曾請您協助任何事。這是我的原則,始終如一。
由豪一生看了太多權力的醜劇,我唯一的希望,就是您能在台灣民主化的工程中,建立民主的典範,不受權力腐化的誘惑,那將是台灣人之福。權力的影響是一時的,但典範的影響卻是長遠的。

由豪交遊,論緣不論黨,所有各黨各派的友人,但一向堅持友誼與政治的界線分明,更不願意捲入政黨選舉的漩渦。二00三年初,即有人多次傳話,言語之中暗示由豪出面作不利於藍營的指控。基於同樣的理由,我拒絕了。

我雖然捐助政治人物,但絕不利用政治,也不做政治的工具。許多愛護我的友人,包括民進黨人士,皆勸我在當前政治惡鬥的氣氛中,既然堅持不介入,不如出國,以避免無端捲入無謂的政治風波。沒想到,由豪的一個拒絕,竟然演成了政治力量鋪天蓋地的打壓,開始了我政治新難民的苦難歲月。

政治人物的無情,一至於斯,令我心寒。權力是否改變了您的性格?是否因此影響您是非對錯的標準?您似乎已不再是我所認識的過去那位陳水扁。這ㄧ段因由,由豪必須向您與社會做一個交代。
名譽是每個人的第一生命。您夫人吳淑珍女士也認為,不能容忍他人對第一家庭名譽的侮辱。證嚴法師曾開示,天下沒有我不能原諒之人。由豪可以原諒您,但我也有責任將事實真相呈現在國人面前。在巨大而殘酷的政治力量面前,由豪渺小有如螻蟻,只能以公開信的方式求公道於社會。我相信,人人心中自有一把尺,可以衡量是非對錯。

十大通緝要犯,猶如宣判了由豪名譽的死刑,令我心灰意冷。根據蘋果日報十一月二十日的報導,十大通緝要犯的名單中本無陳由豪與張朝權兩人,但在其後的跨部會協調會中,據參與者指出,來自高層的指示,要將我與張朝權二人列入,其政治企圖豈不自明。

根據行政院的新聞稿,將由豪列為十大通緝要犯的理由有二。一是東華案。本案係指由豪與內人不法挪用東華開發公司七億八千餘萬元之事,該案經調查局北機組經四個月之調查,於二00二年七月二十二日之報告中指出,訴狀所指多與事實不符,可能出於經營糾紛挾怨報復或兩人民事債務云云,故已於同年十月底報結。不料事隔近一週,又再行調查,且其結論與檢察官之起訴,處處均以莫須有之罪名加諸由豪,政治之斧鑿斑斑可見。本案不合理之處至少有六:

(一) 由豪與內人在檢察官認定之犯罪時間,並未擔任東華公司之任何職務,亦未接受東華公司及股東委任處理公司事務,如何可能產生檢察官所指對東華公司及其股東之背信罪;
(二) 東華公司將資金貸予東帝士關係企業,皆依法辦哩,關係企業亦已陸續將所有借款本金還清,東華公司股東之權益並未受損,由豪又何罪之有?更何況檢察官亦已查明由豪以返還八億八千萬元,又何來所指掏空之情事?在第二次調查過程中,檢方似欲誘導東華公司之董事長與總經理,以構陷由豪之罪,然則由豪如果有罪,東華公司之董事長與總經理怎麼可能均無責任?
(三) 起訴書中所指東華公司之借貸,均為八年以前之事實,並且當時均已還清所有借款,並未損及股東權益;事隔近十年,監察人蔡炳煌竟以不存在之罪名指弄由豪,而檢察官卻以此羅織由豪入罪,能不令由豪懷疑此時此刻其背後之政治陰謀?
(四) 有關借款利息實際均已付清,為東華公司並未以利息收入入帳,此為東華公司之誤,與由豪又有何干?
(五) 即使是八百萬元之利息尚有爭議,但政府卻以此時由豪列為十大通緝要犯之第六名,追緝急迫性竟然優先於犯有殺人、強盜等罪之薛球等人,顯有牴觸憲法上之平等原則,如果八百萬元之利息即可構成十大通緝要犯之條件,那台灣更有資格列名者恐怕名單更長,為何只挑由豪一人呢?這難道不是迫害嗎?由豪能不心生恐懼嗎?
(六) 案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七條第三項規定:通緝於其原因消滅或已顯無必要時,應即撤銷。由豪內人目前身體狀況並不適於長途旅行,由豪本人之身心既不足以承受司法審訊之巨大壓力,對於限制出境,形同軟禁之身心煎熬,亦難承受。無法應訊,實不得已也。以上狀況均由美國加州大學舊金山分校醫學中心醫生出具診斷證明書,並經駐外單位認證為真。
由豪不曾逃亡,卻成了政治新難民,真是情何以堪!

十大通緝要犯理由之二,指控由豪錢進大陸,債留台灣。我可以負責任地說,東帝士關係企業大部分均是資產遠遠大於負債,僅有少數公司係因房地產跌價造成公司債權縮水所致,並非將資金非法挪用。更何況,近年來各公司均積極償還銀行之貸款,負債已大幅降低。至於在大陸地區的投資,總金額僅二百餘萬元美金,均依法向政府申請並獲得同意,又如何能夠成犯罪之事實。政府有關單位歷經多次調查,均無結果,但由於高層的堅持,卻仍要冠以由豪莫須有的罪名,如何教我心服!

由豪一生目睹許多官場現形記。過去,我選擇沉默,因為不想掀起政壇波瀾。沒想到,平靜的水面下竟然都是混濁的污泥,少數人的沉默竟然會助長政治人物的錯誤信念,以為權力就是一切,權力可以決定是非。我長期的沉默,過去使自己蒙上黑金的形象,今日使自己遭受不白之冤,使家人身心恐懼。經過多番思考,我決定不再沉默,既是為了自己的名譽,也是為了警惕為政者。

我可以料到,一但此信公開,可能遭遇您的團隊更進一步的打壓與醜化,我的家人、家族可能因而受到牽連,甚至於東帝士關係企業遭銀行緊縮銀根,甚或拍賣抵押品,以拍賣之名行抄家之實。但此時此刻,我心中坦蕩,這些反而無足輕重。

由豪這幾封信,是政治新難民的痛苦心聲,也是盡一個老百姓義務的諍言,更希望讓未來的為政者警惕,於願足矣!
總統先生,緣淺緣深不足道,緣起緣滅兩相忘,就以這三封信,作為您我因緣的一個告白吧!耑此敬頌
大安

陳由豪 敬上


   
 
Copyright © 2012 自立晚報.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擅自轉貼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