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6-星期五
◎臺中市城南之心計畫工程 │◎PChome │◎YAHOO │
 

臺鐵產工春節休假 勞動部裁決臺鐵敗訴
【記者謝政儒台北報導】勞動部今日表示,有關臺鐵產工及其會員於本(106)年春節期間發起休假活動,以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涉有不當勞動行為情事,向本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提出裁決申請案;裁決委員會歷經3次調查及1次詢問會議,並審視雙方當事人所提達1千多頁的書狀及事證後,於7月14日作出駁回申請之裁決決定。

依據裁決決定書所載,裁決委員會認定臺鐵局與其所僱勞工,長期以來,以排定班表方式確認勞工是否於國定假日出勤,如勞工有拒絕出勤之意思表示,應於班表排定前或排定時通知臺鐵局,而本次參與活動之337名產工會員雖委託臺鐵產工代為意思表達,惟該通知卻延至1月23日始送達臺鐵局,其權利行使恐有違誠信原則,故而後續引發臺鐵局以公文要求勞工出勤上班、不出勤上班應依規定請假及予以未出勤者曠職認定部分,皆難認有不當勞動行為之情事。

此外,裁決決定書進一步指出,雖然產工會員於行使權利時有不當之處,但綜觀臺鐵局事發後就「事先有請假,但當時未核准」及「事後提出病假、生理假、家庭照顧假等」完成請假手續者,均從寬處理,因而就本件爭議而論,臺鐵局應視本件個案情形,本諸人事管理及勞工權益從寬考量及處理,如其所屬勞工已於106年1月班表排定公布後7日內通知臺鐵局拒絕排班,或於請假日前7日提出請假之申請等,即不應以曠職論處,自然亦不得再以曠職為理由,為考績、記過、扣薪等為不利之待遇。(自立晚報20170728)
   
 
Copyright © 2012 自立晚報.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擅自轉貼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