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0-星期六
◎PChome │◎YAHOO │◎臺中市揚塵偵測系統抓工地 │
 

Uber條款上路 交通部被駕駛自救會放鴿子
【記者謝政儒綜合報導】被稱為「Uber條款」的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1條今日上午公告,預計6/9實施,未來Uber租賃車規定至少1小時收費。

交通部政務次長王國材原訂今(6)日上午10時,應「網路平台叫車代僱駕駛自救會」代表之訴求展開會面,就自救會駕駛所提訴求面對面溝通,結果空等近1小時形同被放鴿子。

交通部表示,自救會原提出7位與會人員名單,指示交通部路政司於6/4電洽自救會廣邀駕駛參加,並已更換為大型會議室,期待與駕駛朋友共同討論。對於自救會主張會面要公開並直播,也表達同意於直播之立場,惟自救會最後仍未到場,王政次仍赴現場召開會議約一小時,並指示持續提供研商相關協助措施。

網路平台叫車代僱駕駛自救會今日雖未到場,討論後續協助轉換為多元計程車等措施辦理情形重點如下:

一、計程車執業登記證考試部分,公路總局已協調警政署於108年6-9月加開考試場次,可完全容納Uber租賃車駕駛轉換考證之需要。

二、Uber租賃車轉為計程車貸款問題,交通部已協調和潤、裕融、中租迪和三大主要融資公司,以維持原融資貸款條件下讓租賃車轉為計程車,不增加駕駛人負擔。

三、Uber租賃車駕駛擔心車輛轉出租賃車行,需負擔營業稅問題,交通部已洽財稅機關及會計師初步瞭解,營業稅是消費稅,如果車輛要轉為多元化計程車,租賃公司是可以進銷相抵,不應再向駕駛額外收取營業稅,駕駛人如遇有此情形,可提供交通部轉財稅機關協助。

四、計程車計費表鬆綁課題,交通部已定6月13日召會討論;計程車彈性費率屬地方政府事務,地方政府有審核機制,歡迎Uber進入體制內,共商彈性費率課題,交通部也將主動提供相關協助。

(自立晚報2019/06/06)
   
 
Copyright © 2012 自立晚報.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擅自轉貼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