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5-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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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之星總經理賴弦五:5G草案向三大電信傾斜
【記者謝政儒綜合報導】台灣之星總經理賴弦五今(24日) 出席由財團法人二十一世紀基金會主辦「行動寬頻5G釋照論壇」,並於會中抨擊近期NCC委員會通過的「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修正草案悖離NCC過往歷代行動通訊釋照應促進市場公平有效競爭與確保消費者權益的一貫政策目標,除了全力協助政府賺錢補充國庫外,更明顯是向三大電信利益傾斜,完全忽視2,923萬行動門號之消費者權益。

台灣之星呼籲NCC在正式公告「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時,應將公告草案中關鍵3.5GHz頻段的上限100MHz向下修正為70~80MHz,讓既有的兩小業者有能力和三大電信公平競爭5G入場券,才能將4G時代好不容易促成的有效競爭得以延續至5G,進而確保國家行動通訊及數位經濟健全發展,否則恐讓電信產業倒退22年。

也表示,為推動國家5G產業整體發展,政府積極加速5G釋照整體時程,但NCC委員會通過的「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修正草案打著5G帶動國家數位經濟與週邊產業發展之名,其中包涵了政府的利益、製造業的利益及三大電信的利益,卻唯獨沒有顧及消費者得以保有平價行動資費的權益,藉加速5G快速發展之美名護航三大電信業者、消滅有效競爭,回到過去高利潤的時代;NCC因為政策不透明或資訊不對稱,導致消費者漠視5G競標規則一旦偏頗,將為自身未來生活及經濟帶來的巨大影響與負擔,因為5G若沒有小業者與三大電信有效競爭,必導致電信資費價格上漲,是家家戶戶每一個人都要共同承受的。

回顧台灣行動通訊發展沿革,自1997年電信業自由化政策實施後,業者數量雖有增加,但不論是2G、3G時代,都沒有達成市場有效競爭的目標;進入4G時代,自台灣之星加入電信市場後,帶動4G吃到飽資費平價化、並促使同業跟進,締造4G用戶普及率及4G網路建設率之成長與速度皆創下世界第一的紀錄。在短短四年間,4G資費從初期$1,300以上水準降到$500以下,讓所有消費者、不論是用哪家電信業者,通通都享受到市場有效競爭下所帶來前所未有的競爭紅利,全台用戶一年總計減少約410億元的行動通訊花費;而平價好入手的行動資費,更是帶動整體數位經濟產業及創新應用服務能夠蓬勃發展的重大功臣。在在證明唯有政府及NCC不畏三大電信強權,強力貫徹「保障消費者權益、確保公平有效競爭」政策,破除台灣電信市場長久以來被三大電信壟斷的態勢,才能使小業者得以成功「小蝦米對抗大鯨魚」,成為4G行動市場最關鍵的制衡力量!

然台灣之星非常遺憾,本次通過的「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修正草案中,5G核心之3.5GHz頻段釋出總共270MHz、得標頻寬上限竟設定為100MHz,若依照現行公告規則及三大電信雄厚的財力,中華電信必定會拿滿100MHz,台灣大哥大及遠傳電信也會極力分瓜剩下的170 MHz,導致既有兩小業者可能連入場券都拿不到。

即便電信管理法通過可共頻、共網、共建,希望業者間透過商業談判合作,但未來未標到的小業者如何與5G得標業者合作的相關配套和保障為何;如何限制大業者不是利用共頻、共網、共建之名,行扼殺競爭之實等等,完全沒有看到任何規範;甚至在未來5G的第二次或之後的競標是否有保障小業者可優先取得足夠關鍵頻譜的機制,也沒有任何交代,這豈不就是坐實市場上說的、此次「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修正草案是協助「三大殺兩小」。因此,台灣之星鄭重呼籲NCC應首重消費者權益,在正式公告「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前懸崖勒馬,將5G核心之3.5GHz頻段得標頻寬上限修正為70~80MHz、而非100MHz,以確保市場有效競爭的延續。

當未來5G市場只剩下三大電信業者、4G時代的有效競爭在NCC主導下被消滅,全體消費者將喪失享有每月$500以下平價行動資費的權利,電信資費價格恐會如美國、韓國等一樣大幅上漲至$3,500;預估未來每個四口之家的行動通訊支出每年平均至少將增加$22,000,NCC錯誤的政策將導致全民一起買單的惡果,消費者再也享受不到市場競爭帶來降低民生經濟負擔的好處,更會連帶影響各產業因5G普及率不振而發展趨緩、甚至停滯,這對於消費者權益、電信自由化推動,國家數位經濟發展均有重大不利之深遠影響。

台灣之星總經理賴弦五於今日論壇中再次強調,希望政府與NCC要秉持過往歷代行動通訊釋照開放競標時,維持市場公平有效競爭的一貫政策,確實做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一條:「確保通訊傳播市場公平有效競爭,保障消費者及尊重弱勢權益」宗旨,保障小業者得與三大電信業者公平競爭的機會,讓現有業者、不分大小,都可以公正公平標得關鍵3.5GHz頻段與頻寬。

(自立晚報2019/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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