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6-星期五
◎PChome │◎YAHOO │
 

「台商回台方案」 投資金額達陣
【記者郭宜均臺北報導】經濟部長鄧振中昨(15)日主持部務會議,聽取工業局「加強推動台商回台投資方案」(以下簡稱本方案)實施成效之報告,本方案自101年11月起開始啟動,並施行至103年12月31日止,本部已審核通過65件台商回台投資案,對促進國內投資與創造國人就業機會有一定成效。

為吸引具競爭力的台商回台投資,本方案規範台商之適用資格要件必須具備有自有品牌國際行銷、國際供應鍵居關鍵地位、屬高附加價值產品或關鍵零組件產業、在台設研發中心或營運總部等4 項資格要件之一,投資金額需要達到一定門檻要件(高科技產業達新台幣5億元以上,其他產業則達1億元以上),並於3年內完成投資,且完成投資後1年內須提供本國勞工就業人數至少100人。業者取具本部核發核定函後須於3年內完成投資,再向本部申請核發外勞案件證明函,據以辦理外勞核配。

經部已召開28次台商回台投資案件跨部會聯合審查會議,共計審認核定65家台商投資案件,預計投資總金額約新台幣2,411億元,可增加本國勞工就業人數約有3萬9千餘人。產業類別主要為電子零組件製造業(15件)、金屬製品業(8件)、機械設備業(7件)、光學製品業(5件)、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4件)等,分別符合自有品牌國際行銷(19家)、國際供應鏈居於關鍵地位(10家)、屬高附加價值產品及關鍵零組件相關產業(25家)、在台設立營運總部(11家)等要件。

另為了解投資進度,工業局已建立管考機制定期追蹤各案件的投資情形,其中有13件投資案已完成投資,可提供本國6,474人的就業機會,其餘52案件已持續進行投資中。2015/1/15




   
 
Copyright © 2012 自立晚報.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擅自轉貼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