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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每日訊息(二月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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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二月六日申報生效。
二、不繼續公開發行案件。
三、核備財團法人中華民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函報同意泰詠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已公開發行股票計普通股三五、六○○、○○○股,每股面額十元,總額新臺幣三五六、○○○、○○○元,於其依規定委託推薦證券商辦理上櫃前公開銷售,俟承銷完畢後得列為上櫃股票。
四、兆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證券代號二八八六)申請募集海外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上限總額二○○、○○○、○○○美元乙案,業經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在案。
五、華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般上櫃公司,證券代號六二三五)申請募集海外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上限總額三○、○○○、○○○美元乙案,業經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在案。
貳、基金新聞稿
核准華南永昌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募集保本型「華南永昌富泰保本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總面額新臺幣肆拾億元整,並由復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保管機構。該基金應於核准後三個月內開始募集,自募集日起三十天內至少募足最低淨發行總面額新臺幣捌億元。
該基金投資於外國之證券相關商品及中華民國境內金融機構發行之定期存款。並依下列規範進行投資:
(一) 將依保證機構之存款利率報價情況,將本基金發行價額之百分之九十七投資於固定收益之標的(即為保證機構之定期存款),以確保基金到期日得依約定達成保本比率之淨值。
(二) 將與符合主管機關所訂信用評等標準之金融機構以店頭市場議價方式投資購買史坦普500指數選擇權、美國十年期政府公債選擇權及美元兌日圓匯率選擇權,其種類及範圍並應符合「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運用保本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應行注意事項」第三條之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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