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6-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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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鬆綁貨車載重 逾10萬車主受惠
【記者謝政儒綜合報導】為健全貨車管理及接軌國際規定,交通部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研議放寬使用中小貨車於符合安全原則下可經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可申請專案提高小貨車載重量,估計逾10萬車主受惠。未來並將進一步研議把大貨車分級管理,鬆綁較小型大貨車之使用管理規定。

交通部說明,目前我國貨車是區分為小貨車及大貨車二級管理,與我國地理及交通環境相近之日本是採四級管理,歐盟則採三級管理。因為不像國外有比較細緻之分類,因此國內有將國外原廠設計總重量(空車加載重)為逾3.5噸之大貨車車型進口至國內,經設計變更後宣告為較方便使用之3.5噸之小貨車,間接衍生該等貨車核定載重量低於合理期望的現象。

鑑於該等車輛遭認定超載影響交通安全而被舉發之罰單每張11,000元起跳,為協助解決該類小貨車使用實務遭遇之困難,交通部經多次邀集相關車輛進口、製造、使用、租賃公會等利害關係人討論後,今日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24條及第79條,增訂中華民國95年10月1日至109年6月30日新登檢領照之小貨車(環保四期以上車輛),如經車廠出具相關技術文件證明於符合安全原則下可專案增加載重量到原廠設計值者,得向公路監理機關辦理變更載重登記檢驗。

交通部指出,經統計小貨車總重逾3.4噸至3.5噸以下之車輛數共約25.3萬輛,其中載重不足1噸者約10.7萬輛,未來將可依新修正規定辦理提升載重量。

此外,交通部為順應貨車管理世界潮流,同時參考現行大客車區分為甲乙丙丁四類管理之作法,也將研議把大貨車再予分類,以鬆綁較小型大貨車之使用管理規定,作更細緻之管理,預計明年中上路。

(自立晚報2019/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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