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6-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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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風險評估」公聽會 欠缺「背景污染」
【記者蕭博樹台北報導】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昨〈十五〉日議程排定「健康風險評估」公聽會。會中邀請台北醫學大學教授陳重信、台灣大學詹長權教授、吳焜玉教授等專家學者,以及包括綠黨、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等環保團體代表出席,針對現行「健康風險評估」規範與程序提出建言。

公聽會由衛環委員會召委劉建國擔任主持,在聽取環保署長沈世宏、衛生署長楊志良進行簡短報告後,即由與會各界發表意見。

與會學者、環團代表多針對環保署內部「健康風險評估技術規範」進行批判。現任台北醫學大學教授、前任環保署長陳重信特別指出目前環評審查程序中的「健康風險評估」項目並未包括「背景風險(既存風險)評估」,僅針對「新增風險」進行評估,對環境污染之預防顯有不足。台大教授吳焜玉直言「健康風險評估技術規範」中有多錯謬誤、矛盾之處,同時也反映每次環保署召開會議、學者總在開會前一天才接到開會公文,根本來不及安排出席。立法委員田秋堇也強調目前的「健康風險評估技術規範」仍有不少錯誤之處,環保署應廣邀學者、傾聽建議,徹底檢視「健康風險評估技術規範」並加以修正。

會後主席劉建國針對討論內容做成三點結論:

1.鑑於本日公聽會,專家學者皆針對「健康風險評估技術規範」發表意見,且該技術規範本身尚有許多不足及錯誤之處。爰此,環保署應立即召開專家學者會議,針對「健康風險評估技術規範」進行研討並修正。在修正之前,目前進行中的環評審查程序應參考本日會議學者建言,採取較嚴格的評估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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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背景風險(既存風險)評估」應明確列入「健康風險評估技術規範」。

3.地方政府不論財力、行政資源皆與中央顯有落差,無法獨立擔負起「降低既存污染總量」之重責大任。環保署身為國內污染防制最高主管機關,本應責無旁貸。爰此,環保署應負起「降低既存污染總量」之責,由地方政府協助並配合,以達成「降低環境污染總量」之目標;在此目標達成之前,所有環評審查皆不應予以通過。

立委田秋堇針對本日討論特別提出程序問題,要求委員會應製作詳細之逐字稿,為各方發言留下歷史紀錄。201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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