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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公民胡克芳等12人控告台灣/香港人陳寶生公共詐欺
【記者李桂馨台北報導】一份泰國刑事案件偵剿局執行副局長 SunpetchNuuthong署名的信件被公開,此信件係回覆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和台灣警察協調處詢問第3/2561號刑事案件,該案件的原告是中國公民胡克芳等12人控告台灣/香港人陳寶生(見圖)公共詐欺,信中說明陳寶生以修建佛教中心為名募得捐款卻未將款項用於興建,陳寶生曾經擁有法號恒生仁波切。

2017年8月22日,來自中國內地、香港及台灣約300人組成「假活佛陳寶生集團詐騙案苦主大聯盟」,集體到香港灣仔警署報案,稱遭台灣「假活佛」陳寶生為首的詐騙集團詐騙,並揭露該集團采取「神話包裝假活佛」「歪理邪說精神控制弟子」等手段。泰國刑事法庭第一特別案件小組曾於2018年底12月對陳寶生發出逮捕令(2888/2561號),國際刑警組織秘書處簽發的第A-3855/4-2019 號紅色通緝令(Red Notice)於2019年四月四日發出,該文件近日在網路上曝光了,該案處於正式緝拿犯罪嫌疑人以對其起訴,民眾不妨留言意此訊息,以免自己成為受害者,以下是台灣警察詢問泰國刑事案件偵剿局所得回覆的翻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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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6.21(14)/2687
第一特別案件小組
刑事案件偵剿局
曼谷10900                          泰?2562年6月10日

主題:第3/2561號刑事案件通知,嫌犯姓名:陳寶生(Mr. CHEN, PAO-SHENG)
送:台灣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駐泰國刑事案件協調主任
參考來函:駐泰國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2562年5月29日的來函No. PLE/REF/108020-0529

附件:
1. 刑事法庭於2561年12月25日發出的第2888/2561號逮捕令,為「公共詐欺」案件
2. 國際刑警於2562年4月4日發出的第A-3855/4-2019號紅色通緝令(Red Notice)

 此回信是基於上述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和台灣警察協調處詢問第3/2561號刑事案件,該案件的原告是中國公民胡克芳女士等12人,被告陳寶生(CHEN,PAO-SHENG)是台灣/香港人,案情是「公共詐欺」。

 案情是:大約從2014年初開始到2017年3月28日,被告自己冒稱是位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和台灣的中華雲慈正法中心的上師,原告是胡克芳及12人,原告及12人是弟子。在原告及12人參加在上述中心的學法的時候,大約有300人也參加和聞聽了佛法。犯罪嫌疑人欺騙了原告和弟子們,說:原告要在泰國修建一個佛教中心,其地址在泰國Samutprakarn省的Amphor Bangplee,RachaDeva Tumbon這個地方,後來知道其佛教中心的名字是“菩提金剛基金會”。因為犯罪嫌疑人需要大量的捐款,原告及團體共計被騙了1,085,670美金,合計35,836,900泰銖給這個佛教中心。其中有一部分錢是原告及團體在位於曼谷324,326 Soi Happyland Line 2, Kwage Klongchan, Ket Bangkapi的四層商業樓,和位於Samutprakarn省 88/11, Moo 15, RachaDeva Tumbon, Amphor Bangplee二層樓上的“菩提金剛基金會”裡面捐的,後來原告及團體得知犯罪嫌疑人並沒有用這些捐款來修建佛教中心,由此造成受害人的損失,所以他們來到警察局報案,要求調查並起訴犯罪嫌疑人。

後來,調查人員查出犯罪嫌疑人屬“公共詐欺”的結論,並將此結論提交給檢察官。檢察官發函給警察,要求將犯罪嫌疑人帶來以起訴犯罪嫌疑人,如果警察不能將犯罪嫌疑人帶來,犯罪嫌疑人有逃跑的行為,調查人員就申請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刑事法庭在“公共詐欺”的罪名之下,於2561年12月25日批准了第2888/2561號逮捕令,並送給刑事案件第四處的特別檢察官。後來,國際刑警組織的秘書處於2019年4月4日簽發了第A-3855/4-2019號紅色通緝令(Red Notice)。根據檢察官的命令,該案件正處在緝拿犯罪嫌疑人以對其起訴。(自立晚報2019/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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