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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辦活動 財大氣粗 不甩北市府
【記者李桂馨台北報導】台北市議員陳孋輝昨日行經信義區松仁路、松壽路口新光三越A11館旁,赫然發現一龐然大物矗立於停車場(見圖),詢問現場人員得知,港商克麗絲汀迪奧公司為舉辦Fashion Show正進行場地布置作業,3月17日至25日為期9天,停車場暫停營業。

該停車場土地即A13,93年遠東集團以近32億元權利金得標,標售地上權50年,精華地段土地價值不斐,遠東集團閒置8年仍不開發,北市府放任財團養地,謀取暴利。

依「臺北市展演用臨時性建築物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申請人應於展演活動開始20日以前委託建築師(專業部分應由建築師委託相關專業技師辦理),檢附申請書、委託書、建築師簽證表、土地使用權利證明文件、結構相關專業技師簽證之結構計算書圖等文件向建管處申請,核准後始得搭建臨時性建築物」。第5條則規定「申請人應於施工前將勞工安全衛生之相關計畫及消防設備圖說送勞工局勞動檢查處及消防局審查通過後,始得施工」。

經查,無迪奧公司相關申請紀錄,財團無視法令,違法搭建臨時建物辦活動,根本不甩北市府。

陳孋輝指出,A13旁有新光三越,對面是Neo19及華納威秀影城,不論平日假日,人來人往,人氣就是商機,A13已淪為辦理大型活動的不二場地之選,何況未申請並無罰則,何樂不為。「臺北市展演用臨時性建築物管理辦法」第8條「未依本辦法規定擅自搭建臨時性建築物或逾期未拆除者,以違章建築論處」。爰此,陳孋輝要求北市府立即拆除,以維護公共安全。
2012/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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