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9-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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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貨與原訂單不符應速改正以免觸法
【記者陳水旺基隆報導】
近來有業者於申報進口前,已知實到貨物「與訂單不符」,仍向海關報運進口,致涉虛報情事,在各關區以基隆海關情況最多,基隆關3月27日特別提出來籲請業者主動查明後申報,以免違規受罰,甚至遭移送法辦。
法務緝案組組長陳惠鈐指出:進口人於申報貨物進口前,根據發貨人提供之arrival notice(發貨人與收人之間的訊息)已知來貨與原訂單不符,卻未主動查明逕行報關,雖事後主張為賣方誤裝,惟申報不實已涉及虛報,海關除將依違反「海關緝私條例」處分外,如涉違反其他主管機關相關規定,尚須依其規定辦理。
為免業者涉及虛報觸法,貨物申報進口前應主動查明實際來貨與原訂契約是否相符,並可依海關管理進出口貨棧辦法申請「看樣」,倘賣方誤裝,依關稅法第62條規定,可於報關前申請退運,這樣進口人即可加強「自保之道」。
(2018/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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