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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基隆商港港區範圍」已公告實施
【記者謝政儒台北報導】為利港區資源有效管理與配合地方政府推動發展觀光,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重新調整「基隆商港港區範圍」,已於107年12月22日奉行政院核定,交通部於108年2月23日正式公告實施。

基隆港務分公司表示,本次重新調整係考量港區之未來發展、使用現況、營運管理之完整性,以及不影響各單位權益下完成區塊調整與港區界址文字修正,並與基隆市政府和各相關單位協調,劃出(入)港區界限包括財政部國產署、基隆市政府、臺灣鐵路管理局及交通部航港局管有土地計有11處,劃出面積計有7.0893公頃,劃入(主要為水域部分)面積計有4.7076公頃。

為積極推動市港發展與觀光,尊重各級民意代表及基隆市政府意見,本次港區範圍調整亦配合地方政府用地規劃將拓建之都市計畫道路中山一、二路劃出港區,並將東岸正濱漁港與中正路間港埠用地劃出商港區域範圍,以顧及地方後續發展風景特定區之需要。

鑑於基隆商港港區範圍自82年7月修訂迄今,其間歷經經濟活動變動、都市發展、居住環境改變及都市計畫變更,致使部分港區界限,須因應土地使用現況之改變及港埠需求而予調整。藉由本次港區範圍調整,將使港區界限更為明確,進而達到提升港區管理及兼顧地方觀光發展之目的。

(自立晚報2019/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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