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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臺北縣分局舉辦集發票換猴年燈籠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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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張志杰北縣報導】
北區國稅局三重稽徵所表示,為宣導民眾於購物或消費時記得向商家索取統一發票,配合北區國稅局臺北縣分局舉辦﹁元宵燈會好運到,稅歲平安兆豐年﹂,辦理﹁集發票換猴年燈籠﹂活動,歡迎民眾踴躍參加。
三重稽徵所說明,活動時間自二月五日上午十時起,民眾只要持九十三年一、二月份未列印買、受人統一編號之統一發票收執聯三張,即可前往北區國稅局臺北縣分局(板橋市重慶路二六0號一樓),兌換﹁猴年燈籠﹂乙個,每人限兌一個,數量有限、送完為止。2001/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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