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7-星期六
◎臺中市城南之心計畫工程 │◎PChome │◎YAHOO │
 

地政事務所補發權利書狀全新便民措施
【記者張志杰北縣報導】
新莊地政事務所發布最新便民措施,自即日起,申請土地或建物權狀遺失補發,倘當事人因故無法親自到場辦理,只須於切結書敘明理由並加捺指印,即可委由代理人申請,登記名義人不用再親自跑一趟。

新莊地政所表示,為確認當事人辦理登記之真意,以防範不法人士偽造補發權狀,侵害民眾權益,內政部去年修正後之土地登記規則規定申請書狀補給時,登記名義人應親自到場辦理。

惟自去年九月一日實施以來,屢有民眾抱怨不便民。有鑑於此,內政部於日前邀請各地政機關針對書狀補給之申請研商獲致決議,即申請書狀補給登記時,不動產所有權人或公司代表人因故無法親自到場辦理時,除了所有權人身分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應齊備外,可由代理人檢附所有權人印鑑證明、公司及代表人印鑑證明及切結書(切結書應敘明滅失之原因、無法親自到場之理由及加捺指印)代為辦理,代理人非地政士者並應加捺指印。

新莊地政事務所指出,這項措施乃方便民眾申請書狀補發時可不必親自到場辦理,往後民眾申請補狀時,可依上開規定由不動產所有權人出具切結書敘明理由及加捺指印委由代理人代為辦理即可。2004/03/16
   
 
Copyright © 2012 自立晚報.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擅自轉貼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