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5-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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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特定對象就業創業貸款 受理至五月底止
【記者張雅莉台北報導】臺北市政府為促進特定對象就業,以補貼創業貸款利息方式協助民眾創業。利息補貼期限最長為六年,由北市府勞工局就業服務中心按月負擔年息百分之六貸款利息。若貸款利息低於百分之六時,按實際貸款利率補貼。補貼利息之貸款金額最高以新臺幣一百萬元為限。
 
今年度利息補貼名額為六名,有意創業之民眾盡速把握這次申請機會。只要在北市設籍四個月以上,具有特定身分之一者(負擔家計婦女、年齡在四十五歲以上六十五歲以下之中高齡、身心障礙者、原住民、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年齡在二十歲以上六十五歲以下,具工作能力、創業意願與能力,新創業或已創業未滿六個月,經由公、民營銀行核准創業性貸款,所經營事業之稅籍設於北市,且依法辦理營業事業登記者。
 
欲申辦需備齊利息補貼申請書、創業計畫書、承貸銀行核准創業性貸款通知書影本、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特定對象身分證明文件、開業許可證影本及切結書等文件,即日至五月三十一日止,以掛號郵寄至,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87號,臺北市就業服務中心即可。
 
申請表件索取地點請至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就業服務中心所屬各就業服務站洽辦,另可至台北市就業服務中心網站下載相關表件www.esctcg.gov.tw或利用就業服務專線(Ο二)二五九七二二二二洽詢。200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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