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8-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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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油車輛的駕駛人注意了!遏止非法油品使用
【記者張雅莉台北報導】
台北市自六月一日起,未黏有防偽標籤之大型及超大型兩種型號的專用垃圾袋,將不再用於盛裝垃圾交由環保局清潔隊收運。環保局表示,未貼防偽標籤之大型(四十五公升)及超大型(九十二公升)專用垃圾袋,限期使用五月三十一日,逾期不再予以收運垃圾。
 
為避免影響民眾權益,原持有大型或超大型專用袋的民眾,如未能於五月底前使用完畢者,可於七月底前持袋向環保局各區清潔隊辦理辨識及加貼防偽標籤,加貼標籤後之專用袋可繼續使用。民眾持袋辦理加貼防偽標籤時,敬請攜帶身份證明文件供環保局人員登記,此項規定雖造成民眾些微不便,但卻可保障大多數守法民眾之權益及對有心進行不法之人士,產生防制之效果。 
 
環保局表示,八十九年七月起實施垃圾費隨袋徵收政策,當時製作之專用垃圾袋,僅於外包裝袋上黏貼防偽封籤,而專用袋為單面印刷,袋面本身無任何防偽功能之設計,後因發現不肖人士仿製專用袋,為遏止偽袋製作販售之不法行為,環保局除加強專用袋防偽及易於辨識之功能外,並於九十一年起製作各型專用垃圾袋均已逐袋黏貼防偽標籤,以利辨識。
 
環保局再度呼籲民眾,應到掛有﹁臺北市專用垃圾袋銷售處﹂販售標章標示的商店購買專用垃圾袋,千萬不要貪小便宜,向兜售方式販售或親友介紹等來路不明處購買專用垃圾袋,以免買到偽袋觸法被罰,將得不償失。2004/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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