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0-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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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公車阻礙超車 男子朝公車開槍
【記者張志杰北縣報導】
廿八歲男子林士期九日下午,駕車行經新莊市公園一路、新泰口時,與一名盧姓公車駕駛發生超車糾紛,林士期因因心生不滿,涉嫌拿出改造手槍朝公車駕駛座擊發一槍,乘客雖飽受驚嚇,但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開槍後逃逸的林嫌於昨天深夜廿二時許主動出面投案,警方依殺人未遂罪嫌將其移送法辦。

警方調查,九日下午十五時廿五分左右,有竊盜前科的嫌犯林士期駕駛一輛向友人借來的黑色自小客車外出,在行經新莊市公園一路欲左轉新泰路時,遭到前方一輛由盧姓男子所駕駛的大都會客運公車橫阻前方,導致林嫌無法超車。

林士期於是由後尾隨約二百多公尺,在行經新泰路、復興路口時,超前將該輛公車擋下,並取出一把八厘米改造手槍朝公車的駕駛座開了一槍之後,駕車往泰山方向逃逸。

槍擊事發當時,立即引起該輛公車上的乘客騷動,新莊警方據報,在公車駕駛座旁的鈑金起出一顆彈頭,警方並迅速掌握該輛自小客車的車主身分,而策動林嫌主動出面投案。

林嫌供稱,該把改造手槍是他於今年五月初在桃園某家舞廳向一名綽號﹁瘋狗﹂的男子購得。另以每顆五百元的價格購得廿一發子彈,但迄今從未使用過。

警方偵訊後,今天依殺人未遂及違反槍砲彈藥管制條例將其移送板橋地檢署繼續偵辦。2004/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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