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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局偵派3年前台北港拖車司機遭殺人棄屍案
(記者李桂馨台北報導)95年台北港拖車司機王勇忠遭殺害棄屍案,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指揮刑事警察局偵一隊一組與桃園縣警局大園分局、海巡署岸巡二三大隊共組專案(26)日宣告偵破,逮捕到因載運砂石排班恩怨[假邀約死者吃飯,真痛下殺手棄屍]的司機同事兇手宋仕業、何志安2人,訊後移送法辦以慰死者在天之靈。

95年3月24日下午約15時30分許,民眾前往桃園縣蘆竹鄉海湖村西濱海灘撿拾漂流木,於長生電力公司海湖發電廠出水口附近約二百公尺處赫然發現乙具男屍陳屍石礫堆,經向海巡署岸巡二三大隊報案,並報請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相驗,由於死因不明暫依無名屍冰存桃園市立殯儀館。數日後,居住於台北縣三芝鄉之田姓女士前往確認死者即為其先生王勇忠(56年次),死者之妻眼見失蹤二日之丈夫成為冰冷之遺體,當場悲痛欲絕。

經檢察官指示法醫進行解剖檢驗後研判死者為生前落水,死因為溺斃,而調閱死者其通聯紀錄發現其最後位置為西濱公路林口段濱海附近;惟死者為泰雅族之原住民,原任職於台北港專司載運砂石之拖車司機,95年3月22日晚間與妻子電話聯絡後即未返家失去行蹤,手機即呈現關機狀態無法聯絡,據家屬表示死者生性樂觀並無自殺傾向,且其使用之自小客車迄今仍未尋獲,家屬懷疑死者係遭人殺害棄屍。

案經桃園地檢署蔡正傑檢察官指揮專案小組追查死者生前最後行蹤及查訪相關人員,依死者隨身物件、車輛、胃內食物殘留物及死亡時間等相關判定,認有他殺之嫌疑。經清查所有港內司機及同事,傳訊多名員工等釐清死者交往背景,發現於95年3月間死者疑似因排班問題與港內司機宋仕業(55年次)發生口角。

警方並於清查中得知,平時宋仕業與另名港內司機何志安(66年次)往來密切,且死者失蹤當晚有其他員工於無線電聽見何某邀約死者外出用膳。檢警鎖定偵辦方向後,派員清查當年於台北港外附近所有小吃店,果然查證於95年3月22日當晚死者與何志安、宋仕業等3人於八里鄉商港路某小吃店用膳飲酒離去後失蹤。

98年4月初,檢察官指示傳訊何志安到案後,並施以測謊鑑定,發現何嫌果對於死者死因有所隱瞞,經突破心防後何嫌坦承因宋嫌亟欲教訓死者,遂受宋嫌教唆指示將死者邀約外出用膳,並見宋嫌將死者強押上車後,當晚即與宋嫌將死者帶至往林口方向偏僻山區,由宋嫌持棍棒歐打死者倒地後,二人再以死者之自小客車將死者載往桃園縣蘆竹鄉近竹圍漁港之濱海,摸黑將死者推棄至海裡。

然後由宋嫌將死者行動電話帶至林口海邊發射基地台,以誤導檢警認其係釣魚落水身亡,何嫌並再搭計程車沿路傳發簡訊至台北縣三重市以製造出三重市基地台之不在場證明,以免警方調閱其通聯紀錄查證。

本案看似完美之殺人棄屍案,終因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在檢警海巡專案小組鍥而不捨調查相關疑點以佐證推論,終能偵破已延宕三年多之命案,死者遭人殺害棄屍之冤情得以真相大白,全案訊後依殺人、棄屍罪嫌將宋、何二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2009/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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