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9-星期五
◎PChome │◎YAHOO │
 

北縣高柏森診所坦承用簡碼方式開立類固醇
【記者謝秉均台北報導】北縣高柏森耳鼻喉科診所坦承開立類固醇。據媒體98年11月9日報導北縣高柏森耳鼻喉科診所、向上藥局的「Decryxin、Ipon」藥品,宣稱是化痰藥,惟經媒體自行送驗,卻驗出Dexamethasone、Prednisolone之類固醇成份,北縣衛生局於98年11月9日獲悉後隨即派員前往診所、藥局抽驗病歷,並將案內「Decryxin、Ipon」藥品抽回北縣衛生局比對。

據該診所表示「遇有過敏症(皮膚、眼睛、鼻子等)、氣喘、感冒急性症狀病患,Deca(Dexamethasone)及Prednisolone是常用的藥品,診所是用Ipon簡碼代表Prednisolone藥品」。

查該藥局交付病患藥品包裝(藥袋),未詳實記載交付藥品之正確名稱,依據藥師法第19條規定「藥師於藥劑之容器包裝上,應記明下列各項:一、病人姓名、性別及藥品名稱、劑量、數量、用法,二、警語或副作用...」,違反者依藥師法第22條規定,可處新台幣2仟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

此外,北縣衛生局將比對該診所是否有開立Dexamethasone、Prednisolone之類固醇藥品,卻未於病歷詳實紀錄開立正確藥品名稱,如經查證屬實將依醫療法第67條規定「醫療機構應建立清晰、詳實、完整之病歷。前項所稱病歷,應包括下列各款之資料:一、醫師依醫師法執行業務所製作之病歷...」,違者爰依同法第102條規定,可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北縣衛生局提醒診所及社區藥局交付病患藥袋應詳實記載「病患姓名、性別、藥品名稱、劑量、數量、用法、調劑者姓名、調劑或交付日期、調劑地點之名稱、調劑地點之地址、適應症、警語或副作用」等13項目,另診所及社區藥局更應主動給予病患用藥指導,以維護民眾用藥安全及權益。2009/11/10
   
 
Copyright © 2012 自立晚報.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擅自轉貼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