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7-星期六
◎臺中市城南之心計畫工程 │◎PChome │◎YAHOO │
 

日租型套房不合法 漠視民眾生命安全
【記者李桂馨台北報導】台北市議員王欣儀昨(28)日在議會教育部門質詢時,痛斥台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對「日租型套房」違規經營旅館查處不力,任由不法情事公然發生,漠視民眾居家與生命安全。

王欣儀痛批,日租型套房在未經建築、消防和衛生等公安檢查合格下,有旅館業務之實,民眾住宿安全受到威脅,發生公安意外時,無從查起;且因混雜在社區大樓之中,更嚴重影響居民居住安全與品質,有如隱身在住宅區的不定時炸彈。現今政府並無積極查處之動作,任由不法情事公然發生,萬一若有公安事件發生,傷及民眾生命安全,政府難辭其咎。三月初台中阿拉夜店大火,九條人命喪生之悲劇,台北市政府難道沒有受取教訓?這無疑是草菅人命!

王欣儀說,「日租型套房」大多未取得合法旅館登記證,住宿安全大有疑慮。現今「日租型套房」之廣告與營業證據在網路上皆可輕易搜尋到,台北市政府卻對此違法情事視若無睹,未主動查處。北市府自99年3月至今,共查處60家日租型套房,其中約有1/4家座落於大安區,此些案件有59件由民眾投訴陳情,只有一件由政府主動查緝。

王欣儀表示,於Google和Yahoo入口網站隨意搜尋,就有二三十家的日租資訊,最大規模達到數十間房。此外,更赫然發現許多業者利用網路部落格(如wretch、blogspot、pixnet等),大張旗鼓刊登日租廣告,有些更是明目張膽成立日租網,有系統的招攬生意。經其辦公室助理實際電話查訪幾家業者後,證實其確有經營之實,有些更是一房難求。經商業處查證後得知,此些業者並無合法營業登記許可。甚者,更有市府已裁處之違法商家,現今仍在網路上刊登廣告營業。

據了解,「日租型套房」大多為公寓大廈中之套房,屋主在未出租或出售的情況下,以「日租」之形式出租旅客。依照不動產租賃相關規定,一般房屋租賃時間需以「月」為單位。「日租型套房」提供旅遊、商務、出差等非特定對象,以「日」或「週」為單位之住宿或休息,並收取費用之事實,屬於旅館之營業行為,應依法取得旅館業登記證,才能經營。未取得旅館執照擅自經營者,可依法取締開罰9萬至45萬並勒令停業。

王欣儀近來接獲社區管委會反應,屬於住宅區的社區大樓內「日租型套房」愈來愈普遍,向北市府反應卻不見處理,造成出入份子複雜難管控,影響居家安全,甚至有些住客夜間嘻鬧聲不斷,吵得住戶無法入眠,不堪其擾。日租型套房隱身於集合住宅區之現象,不僅使住戶安全出現隱憂,生活品質也受到影響。

王欣儀強烈要求,政府應立即展開對「日租型套房」之主動查緝行動,並確實針對違法之商家進行裁罰。莫讓因公安問題而導致之悲劇又重覆發生後,才要開始全面補救稽查,顯然為時已晚。2011/04/28


   
 
Copyright © 2012 自立晚報.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擅自轉貼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