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8-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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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泳池收費混亂無標準 價差6.6倍嚇死人
【記者李桂馨台北報導】炎炎夏日,氣溫不斷飆高,運動中心的游泳池頓時成了大家泡水消暑的去處,運動中心的游泳池人數激增,每個人的使用空間變小,影響市民的游泳品質。事實上,台北市除了運動中心及公園處委外經營的公立游泳池外,還有各級學校開放的游泳池可提供使用,但台北市議員吳思瑤、梁文傑昨(15)日踢爆,學校泳池收費混亂無標準,價差6.6倍嚇死人。

吳思瑤、梁文傑指出,歷年來開放游泳池提供一般民眾使用的學校,使用率不僅偏低,更有逐年下降的現象,從95年的20.7人次/小時,降到99年僅剩17.4人次/小時,與運動中心游泳池人滿為患的情況相比,無異就是蚊子池。經深入了解教育局對學校游泳池的管理政策之後,發現教育局對學校泳池管理非常鬆散,收費狀況都相當混亂,高低價差竟達6.6倍,更有14間學校的收費違法(13間超收,1間低收)。教育局毫無管理,造成任憑學校就地喊價,二位議員呼籲教北市府,收費亂象應該管一管了吧。

吳思瑤說,台北市暑期開放泳池供社區民眾使用的學校共有35所,但每年使用率卻連年下降,95、96、97尚維持每小時20人進場,到99年卻只剩17.4人,完全成了蚊子池;與12座運動中心游泳池的進場人次相比,平均每小時的進場人次63.18人,差距有四倍之多,根本是一邊人擠人,一邊唱空城。

吳思瑤表示,她常收到民眾反應抱怨,運動中心泳池是人滿為患,原本游泳是消暑健身,但人擠人氣死人,游泳動作過大不慎還會傷身,政策美意大打折扣。運動中心與學校泳池同樣是教育局所主管,同樣是耗費預算建設而成,但由於宣傳不足,且管理不佳,導致各校游泳池乏人問津。

台北市教育局前局長吳清基,因為馬英九總統的一句「游泳很重要」,大動作召開「泳起來政策說明會」,希望可以在學校廣設游泳池,並提高學校泳池使用率,但北市學校游泳池是不折不扣的蚊子池,讓馬總統顏面無光,要讓台灣孩子「人人會游泳」的政策,也被北市府打了個大大的耳光。

吳思瑤指出,各校泳池經營方式分兩種,一種自營,一種委外,教育局針對收費皆有規定。自營泳池部份,依「臺北市教育局推動常年游泳實施計畫」中規定,游泳營(非參加游泳訓練營之開放時段)採計次收費,每次收費全票60元,學生票40元,各校得彈性調整收費,以不超過20%為原則。委外經營部份,「臺北市國民小(中)學(高級中學)運動設施營運管理契約書範本」中,亦規定委外經營收費不得超過各區市民運動中心收費標準,也就是不得超過全票110元,學生票80元。

然而,檢視今年度暑假開放泳池學校之票價,發現35間開放泳池的學校中,高低落差甚大,最高平均收費有的學校高達160元(中正國小),最低卻只有24元(溪口國小),價差高達6.6倍,為何都是台北市學校,收費卻「差郝大」?而進一步檢視,更有14間學校的票價是不合乎規定的,13間超收,1間低收,收費不合法率高達四成。單次收費超過100元的學校竟有9所,都比運動中心的平均價95元還貴,如此收費亂象,教育局卻毫無作為,任由學校及委外廠商漫天喊價,市民及學童成了冤大頭。

梁文傑表示,台北市教育資源豐富,北市各級學校共有235所,有110所設有泳池設備,比例已近半(46%),若不是某些學校受限於場地,否則幾乎各校都會爭取設置游泳池,但設備爭取了,是否都對社區開放?符合公共資源供公眾使用的目的?110間設有泳池的學校,只有35間暑期對外開放,開放率只有32%,除部份學校利用暑期進行整修情有可原,但畢竟只有三成對外開放,明顯違反市府開放校園資源提供社區使用的政策目標。如何突破各校的本位主義,是教育局的職責,耗費動輒千萬的泳池拚命蓋,卻只受限教育使用,是浪費公帑。公園處委外經營的泳池有多處經營不佳,市民游泳已無處可去,運動中心又是人滿為患,各校開放泳池有其必要,且利於學校與社區互動,鼓勵親子運動,市府何樂不為?

吳思瑤、梁文傑呼籲,學校非營利機關,且有資源共享之必要,北市府應鼓勵各校開放泳池,且檢討收費標準,讓各校合法合理收費,在硬體管理及軟體(如救生員)之基本支出外,不應胡濫超收,針對違法超收者,自營者應對學校予以糾正,委外者應對廠商開罰。教育局應積極介入管理面,提升學校泳池的使用率,讓資源均享,才能真正達到全民人人會游泳,且人人能開心自在游泳的政策目標,加惠市民。2011/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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