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5-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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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港醉漢虐殺狼犬 移送臺北地檢署偵辦
(記者黃秀麗臺北報導)臺北市南港區玉成里市民大道7段附近機車行於12月26日8時50分通報臺北市動保處救援隊,發生店主所飼養店狗(混血狼犬)MONEY被人打到重傷,北市動保處動物救援隊於當日9時8分立即到達現場時,發現犬隻為利刃刺傷到肚破腸流,渾身是血,涉嫌人賈姓男子酒測超標,坦承隨機起意拿刀刺殺狼犬。

北市動保處動物保護檢查員即刻協助店主將MONEY緊急送醫急救外,並調閱機車行監視影像,發現07時14分一名男子拿著長棍綁著鐮刀,朝店狗刺了多刀,14分鐘後又再折返刺殺第二次。動保員認定惡性重大,遂進行發生地點向外地毯式搜查。

北市動保處嚴一峰表示:「經比對監視影像,發現一名酒醉賈姓男子涉有重嫌,考慮安全性立即協請轄區警員快速限制該名男子,並帶回玉成派出所共同偵辦,行為人賈姓男子自訴喝酒隨機起意拿菜刀刺犬,坦承犯案不諱,北市動保處與北市政府警察局南港分局共同偵辦後,於12月26日晚間8時許移請臺北地檢署。」。

臺北市動保處指出市民倘有發現可疑人士虐殺動物請儘速通報警方或臺北市動保處,將不法人士繩之以法,依據動物保護法第6條規定:「任何人不得惡意或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違反前項規定致動物重傷或死亡,依同法第25條規定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敬告民眾切勿以身試法,並請尊重動物生命。

北市動保處呼籲民眾,官方人力源有限、民力無窮,多數動保案件的發現,需仰賴社會大眾鼎力通報,如遇違反動物保護法案件,請立即通報1999市民專線或動物保護專線(02-87913064~5),共同維護動物福址,打造動物友善城市。(自立晚報2016/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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