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6-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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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將自三月一日起至三月三
記者陳達明/新竹報導

新竹市勞工局表示為協助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順利就學,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提供失業勞工子女九十二學年度第二學期就學補助,將自三月一日起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受理申請(採通信申請),凡符合資格者敬請把握機會。

市府勞工局指出:本就學補助其補助對象為非自願離職失業期間超過六個月以上勞工,其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暨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學生。

申請資格是自八十八年一月一日以後離職且符合非自願離職之失業勞工,至九十三年三月三十一日以前,失業期間至少連續滿六個月以上,並至少請領失業給付一個月以上,至申請截止日必須仍未就業者(以勞保局投保資料為準),且其九十一年家庭年綜合所得總額(申請人及其配偶)在新台幣一一四萬元以下者(以財稅資料中心資料為準)。其申請程序為:申請書表可請逕向各地方政府、就業服務中心(站)、勞保局暨各辦事處、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諮詢服務中心索取,或直接經由勞委會網站(網址:www.cla.gov.tw)直接下載。

市政府特別提醒有資格者,其申請是採通信申請,由失業勞工填寫申請書及檢附相關證件以掛號郵寄方式(以郵戳為憑)逕寄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受理小組(通訊地址:103台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二段八十三號九樓;洽詢單位:勞工福利處;電話:02-85902805~7)辦理,信封上請註明『申請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字樣。經審查符合資格者其補助金額為:公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三年)每名新台幣3,000元。私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三年)每名新台幣5,000元。公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二年) 每名新台幣5,000元。私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二年) 每名新台幣10,000元。

市府還表示:若對這項政策尚有疑問者可撥03-5324900轉30勞工局勞工福利課,或03-5223436勞保局新竹辦事處,以及03-5343011新竹市就業服務中心等單位洽詢。200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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