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9-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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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府發布大潭電廠的立場與要求
【記者謝政儒桃園報導】針對行政院長賴清德今(12)日於立法院備詢時表示,行政院支持經濟部停建深澳電廠之決定,桃園市政府新聞處長張惇涵表示市府四項立場如下:

一、台灣推動能源轉型,希望提高天然氣發電的比例,政府就必須努力就讓天然氣發電廠成為國人可以理解的選項。任何開發案,在環保面向必須有一致性標準,不應有任何政治考量,本案已經被過度操作扭曲,外界所謂的政治交換說,也非常不妥當,這會扭曲理性的討論。用電是經濟發展與人民生活的現實問題,一切都反對的結果,可能會造成無電可用或核電復辟的荒謬困境。

二、中油天然氣第三接收站的設置,是在馬英九總統時代,2014年因應核四停建,做出「大潭電廠擴建、中油興建三接」的重要決策。在馬政府時期,從當時桃園縣長到桃園縣籍立委,都沒有人反對馬政府的中油三接計畫。鄭文燦市長就任後,104年6月16日,時任經濟部長鄧振中還特別拜會市府,表達馬政府興建中油第三接收站的決心,希望市府支持。鄭市長當時回應,這項開發案必須經過環評審議,以降低生態衝擊與民眾疑慮。

三、當時的第三接收站計畫,是以填海造陸,直接把海岸埋覆的施工方式,預計要闢建232公頃,經過蔡政府上任後的多次環評相關會議,日前通過的迴避方案,已縮減至23公頃,面積為馬政府時期的十分之一。曾提出232公頃方案的人士,當初支持232公傾方案的人士,如今以高分貝批評現在這個已縮減為十分之一的替代方案,卻忘了這個方案的規劃者是誰。

四、針對中油第三接收站環差案,市府一致的立場是,若環評未通過則應放棄該項計畫;即便環評通過,也應以生態保育角度審查工程。如今環差案通過,市府仍會肩負全程監督的責任,要求開發單位做好藻礁生態與其他稀有生物的保育。至於大潭藻礁位於第三接收站開發範圍外的約209公頃部分,中央農委會林務局已經啟動生態研究,待調查報告完成,市府會與農委會林務局研議適當保護等級,採取最佳保育方案。市府的執法標準很清楚,若未來開發過程中造成藻礁生態破壞的重大事件,將會要求立即停工改善。

同時,桃園市政府新聞處長張惇涵表示也轉述桃園市長鄭文燦對中央的四項要求,鄭市長也會在不同的場合清楚表達:

一、充分說明,理性討論:市府要求中油、台電、經濟部、環保署及農委會應組織聯合專案小組,對每項議題環節進行社會溝通,並充分說明。譬如:從馬政府時期的232公頃,縮減為現在的23公頃,如何採取適當保護措施,減少對於海岸生態及特有保育生物的影響等,包括現有的觀新藻礁保護區,讓本案回歸理性專業討論。

二、先空污減半、再行運轉:大潭電廠使用天然氣,硫氧化物較少,但是仍有氮氧化物。市府立場為「空污總量管制」,原機組必須增設氮氧化物防制設備,減少空污排放量達50%,新的8號、9號機組才能運轉。實際上,市府於105年12月23日即要求環保署,要求台電提出空污減排計畫,106年1月18日環保署的環評大會決議,台電大潭電廠承諾於111年前,改善既有機組,將氮氧化物由每年4854噸減至2453噸(等同於減排2401公噸),市府會堅持對大潭電廠空污減排嚴格把關、嚴格要求的立場。

三、不再核准新機組:如照經濟部的盤點計算,第三接收站在完工後,可提供的燃氣機組除供應原規劃的大潭電廠所需用氣外,還有充分餘裕可取代原先深澳電廠機組,即使第三接收站完工後,有餘裕的天然氣可以支應,但大潭電廠都不應再加碼除此之外的新機組。

四、推動桃園高壓電塔地下化方案:大潭電廠擴建案,從國家整體能源政策考量,確有助於減少南電北送所造成的能源損耗,市府亦要求台電應該提出「桃園現有高壓電塔地下化推動方案」,讓能源使用更為提高、對環境衝擊更為降低,同時也要減少對於桃園市都市發展的負擔。

(自立晚報2018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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