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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祖新村試辦民宿經營徵件2/27截止
【記者謝政儒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文化局自即日起公告「歷史建築馬祖新村眷村文創園區眷村民宿經營試辦計畫」,總共開放7個民宿經營空間,歡迎民間投入眷村民宿經營行列。

馬祖新村期望藉由業者的創意與經驗,公私協力,共同開啟眷村文化保存生活化的創新模式,打造眷村特色民宿,提升桃園市眷村保存以及在地旅遊之品質。

文化局說明,申請者須為年滿20歲並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無犯罪紀錄且非民宿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不得經營民宿者。經營期間自簽約日起一次核予5年,但經營成效經評估良好者,可優先續約一次。此外,為鼓勵民間參與文化資產保存與活化之公益性目標,本計畫期間前兩年免收租金與權利金。其他有關民宿經營方式等規定,敬請詳閱計畫簡章內容。

(自立晚報2019/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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