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0-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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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議會十五日通過同意市府讓售台中市黎明社區全部
[記者姜閎仁台中報導]
中市議會十五日通過台中市黎明社區辦理法定空地與公有畸零地申請合併並同意讓售全部畸零地,避免逐筆零散送會審查之煩瑣,以縮短辦理時程。另外,部分議員並提出建議市府在讓售價格上以公告現值打八折,以減少當地民眾負擔;市長胡志強表示,因私有房地處分有其機制,且牽涉評審會小組權責,他同意將尋求一平衡點,盡量減少當地民眾負擔。

財政局亦表示,因黎明社區畸零地情況特殊,他會將此特殊情況及議員建議告知評審會,相信評審會小組委員瞭解情況後,應會做出一合理妥善的價格,不會給予當地民眾造成負擔。

  申購公有畸零地案在台中市黎明社區住戶爭取二十多年,並向台中市政府陳情多次,在胡市長全力協助下,終獲解決,並於十四日市務會議上通過該案,十五日送議會審議通過。而根據估算,依照土地公告現值購買公有畸零地合併使用,每戶負擔最少約二、三十萬元,最高為四、五十萬元,為使住戶便於籌措款項,申請人可在五年內向財政局辦理申購。

黎明社區係於民國六十年代間,省府甚多單位遷來台中,為安置其員工眷屬所開發,道路兩側依照實際狀況分別留取寬度自一.五公尺至四公尺地帶,由住戶購買作為綠地,但登記為市府所有,以美化環境,目前由於原有建築物業已老舊,亟待改建,不過由於綠地之間隔、建築物不能緊鄰道路,造成諸多不便,並影響建築物之利用,所有權人乃要求購回以上土地,作充分之使用,在多次協調下,市府同意面臨寬度十二公尺或十五公尺道路兩旁建築基地,應各向後退縮兩公尺指定建築線,兩公尺以外土地,由建築物所有權人申請公有畸零地合併使用,按土地公告現值購回。而面臨寬度不足十二公尺之道路,可依照現有道路指定建築線,由建築物所有權人申請公有畸零地合併使用,依公告土地現值購回。

  黎明社區辦理法定空地與公有畸零地經統計可供合併之畸零地共為一六五筆,面積合計一萬二千零二十九平方公尺市有土地,台中市議會今通過同意將全部畸零地予以讓售,財政局將把該案送中央核定後,再由市府完成處分程序進行價購事宜,由所有權人申購,再由申請合併住戶按其實際所需辦理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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