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8-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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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鄭朝明支持 不必太禮遇卸任元首
【記者郭穗高雄報導】立法院針對9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總統府及所屬機關主管收支部分進行審查時,屏東縣籍立委鄭朝明向總統府秘書長游錫堃提出質詢,要求總統府就「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提出修正,對已卸任總統副總統財產所得設定門檻,如超過一定金額,則不應給予「禮遇退俸」。

鄭朝明質詢時表示,依據「國軍退除役官兵就養安置辦法」規定,退除役官兵如欲申請就養安置,若申請人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後,每人每月超過當年榮家就養給與額度(現約一萬三千餘元)者,或是申請人全家人口所有之土地及房屋公告現值合計超過新台幣六百五十萬元者,皆不予就養安置。

鄭朝明指出,不論是曾經為國家出生入死的退除役官兵設置之就養安置辦法,或者照顧升斗小民福利的敬老津貼都設有「排富條款」,惟獨對卸任正副總統「禮遇」退俸洞開大門,以現有三位卸任正副總統為例,95年度預算編列一年高達3億5701萬元的禮遇退俸,卻毫無任何「排富機制」,突顯高度荒謬與不公!

鄭朝明說,由日前中鋼公司爆發官派董事領取巨額分紅事件可以察覺出,社會大眾對於公平正義擁有極高度之期待,以卸任副總統連戰先生可領取月退俸24萬1940元為例,連先生之財產相較於「國軍退除役? x兵就養安置辦法」中申請人如欲領取每個月一萬三千多元的就養金,則全家人口所有之土地及房屋公告現值合計不可超過新台幣六百五十萬元之標準,顯然有壓倒性之差異!

鄭朝明強調,對於升斗小民的「小富」予以架設「排富條款」的但書,卻對卸任副總統如連先生之超高所得者洞開「禮遇」大門,鄭朝明要求總統府應該逕予提出相關條例修正草案,就「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提出修正,針對已卸任總統副總統財產所得設定門檻,如超過一定金額,則不應給予「禮遇退俸」,以符合社會大眾之公義期許。200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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