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9-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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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會長黃村杉帶領交通安全觀摩活動
{記者黃秀麗新北市報導}中華民國治安服務協會全體幹部在總會長黃村杉的帶領下前往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九警察隊作交通安全觀摩活動。

當天的交通安全觀摩活動中,受到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九警察隊副隊長陳瑞龍率同行政組長孫人瑞及同仁十多人熱情接待。隨後,由行政組長孫人瑞簡報說明。

孫人瑞組長表示,本隊目前的交通執法重點為:
一嚴正執行防制、取締危險駕車(飆車)工作,建立行車秩序安全。
二嚴懲惡性交通違規:加強取締酒後駕車、嚴重(超速四十公里以上)、行駛路肩、慢速車、大型車未依規定行駛外側車道、蛇行(任意變換車道)、大型車惡意逼迫小車(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等交通違規行為。

孫人瑞組長針對民眾指警方取締違規是為了《搶錢》時表示,事實上,不是這麼回事,相反地,警方取締違規駕駛是為了『確保』民眾的《生命》及《財產》安全,希望民眾不要曲解警方的好意。

孫人瑞指出,很多人不知道國道除了有高速限制,也有低速的速限。國道五號北宜高速公路平原線最高速限九十公里,有一位宜蘭民眾投訴,自己行車車速七十八公里,並未超速,卻被國道警察以車速過慢開單告發。被開罰單的民眾相當不滿,向宜蘭縣議員陳情,並提出訴願,要求相關單位撤銷罰單。

孫人瑞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高速公路內側車道屬於「超車道」,車速不得低於最高速限十公里;以國道五號(北宜高平原線)為例,最高速限九十公里,如果在內側車道行車,車速一旦低於八十公里,將依法開罰,而這名被開罰單的車主,就是因為在行駛高速公路內側超車道時,車速只有七十八公里,被開單告發。

孫人瑞接著指出,轎車開門,乘客不得由左邊上下車。希望民眾別忘了還有這條於二○一一年三月一日制訂的法規。他說,曾經有打開左後門與機車擦撞被起訴的案例。孫人瑞表示,台中市一名家長,因為讓自己的小孩從左後門下車,與機車騎士發生擦撞,結果檢察官調閱相關法規,發現明文規定乘客不得由左邊上下車,所以用「過失傷害」起訴開車的家長。

交通鑑定委員會秘書李國權:「車子在停車的時候要靠右邊停車,那左側就有可能在慢車道上,規定從右側下車是安全的考量」。

孫人瑞進一步指出,不管是忘了還是不知道,這些理由監理單位可不接受,因為法規可是白紙黑字寫得一清二楚,下車前可得先想清楚開左邊還是右邊,《若開錯車門》,【小心官司上門】。

行政組長孫人瑞簡報說明完畢,他精闢的講解,博得掌聲如雷,之後,中華民國治安服務協會的全體幹部們並親自參與酒測及超速攝影的實際體驗,大家都異口同聲的表示,這次的交通安全觀摩活動,真的賺很多喔!2012/05/01

圖說:左總會長黃村杉右公路警察局第九警察隊副隊長陳瑞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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