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7-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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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高中職以下學校12日停止上課
{記者黃秀麗新北市報導}市府災害應變中心並於今(12)日上午7時30分完成水災一級開設,高中職以下學校停止上課,本局同時啟動災害應變機制,並於上午8時通報各校,針對大雨可能帶來的淹水、土石流、坡地崩塌等災害之周邊潛勢狀況嚴加掌握與監測,並保持高度警覺與妥擬防範、應變措施,必要強化各項防災整備:
(一)請各校務必至「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系統」(教育部校安中心網站)(http://csrc.edu.tw)點閱颱風通報。
(二)請各校隨時準備並配合各區公所災變中心指示,開放校園場所協助收容安置災民,並依本局100年8月26日北教環字第1001158368號函,辦理開放校園停車作業。
(三)應密切注意中央氣象局(http://www.cwb.gov.tw)或水土保持局(http://www.swcb.gov.tw)所發布之豪大雨特報或土石流警戒等警報,並隨時視自身情形預備進行人員撤退等安全措施。
(四)易淹水之學校,請勿再將相關設備、器材、物品
(五)校地位於低窪或鄰近海、溪、溝邊等地區之學校,各校地下室入口處,應於水流入口處備妥沙包或沙袋,以防水患。
(六)學校屋頂上方如有鐵製或玻璃纖維製之水塔,事前裝滿水,藉以增加重量,避免被強風吹倒。
(七)各棟校舍大樓如有裝置整面封閉式之鐵捲門,避免整片鐵捲門因阻風面過大,而被風吹垮或掀走。另將校園內樹木定期修剪並加強樹木固定,以免傾落傷及行人。
(八)校園內及聯絡校外之水路溝渠,應詳細檢查保持暢通,避免於豪雨時,發生阻塞現象而倒灌校園;學校如有裝設抽水設備,平時應定期發動檢查是否保持良好可用狀態,如否,應速派員維修至可用狀態,並請注意災後電源安全。
(九)學校內如有施工中之工地,學校應要求承包廠商務必做好防風(雨)措施。
(十)加強檢查鄰近校園駁坎、擋土牆及斜坡地情況。
(十一)請就地理環境、地形、地物等因素及條件,運用有效資源,作最有效之防範措施,使災害所造成之損失,減至最低。
(十二)請瞭解是否有教職員工學生於山區或警戒區戶外活動,並請其採取避難措施,尚未出發隊伍請管制其出隊。2012/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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