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19-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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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宣導爆竹煙火施放安全 避免釀致災害
(記者黃秀麗新北報導)有鑑於106年1月1日凌晨於淡水區溪口發生1名疑似民眾施放專業爆竹煙火不慎意外死亡事件。新北市政府消防局黃德清局長針對此次事件,特別指示相關權責單位,加強爆竹煙火之施放安全管理,並呼籲市民不要違規施放專業爆竹煙火,以免造成生命財產損失。

黃德清強調,違規施放專業爆竹煙火者,可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處新臺幣3萬至15萬罰鍰,請民眾不要以身試法,另春節期間,民眾如有施放爆竹煙火之需求,必須選擇適當地點,本市亦公告開放淡水河、新店溪、大漢溪、淡水河左岸及二重疏洪道沿岸等7處地點可供市民使用,詳細地點可至本局網站查詢(http://www.fire.ntpc.gov.tw/news/index.php?mode=data&id=38&type_id=10025)

消防局說明即日起至2月16日期間,將專案加強爆竹煙火施放安全宣導及取締違規販賣與施放情形,並針對各公園及河濱公園等民眾常違規施放區域,於每日禁止施放時間(22時至翌日6時)編排巡邏勤務執行巡查及宣導,如有違規將加強取締,以避免再次發生傷亡事件。

消防局再次呼籲民眾選購爆竹煙火時,應確認產品須附加合格「爆竹煙火認可標示」,遵守爆竹煙火施放法規,並依照產品包裝註明的安全注意事項施放,以避免發生傷亡或火災事件,另請民眾如有發現違規燃放爆竹煙火,請直接撥打119專線檢舉,以共同維護公共安全,保障生命財產安全。(自立晚報2017/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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