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7-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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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連假結婚 新北可指定生效日期
(記者黃秀麗新北報導)「有錢沒錢,討個老婆好過年」,今年春節連續假期自1月27日至2月1日共6天,其中1月27、29、31日3天在農民曆上是宜「嫁娶」的好日子,市民如有辦理結婚登記需求,可提前3個辦公日,於1月24日、25日及26日向本市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並指定結婚登記日,讓歡愉的年節假期增添喜氣,假期不中斷。

因應民間習俗,不少人會選擇在農曆年前結婚,讓大年新春喜上加喜,結婚登記自97年5月23日起由儀式婚改為登記婚後,結婚越來越簡單,僅新人雙方持國民身分證正本、戶口名簿正本及結婚書約(書約上需2位證人簽章)親至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即完成結婚登記。而內政部現在也開放指定結婚登記生效日,在指定生效日前3個工作天向戶政事務所申請登記結婚。

民政局戶政科長顏耀明提醒民眾,春節年假期間,若要預約春節期間結婚登記,至遲於 106年1月24日(星期二)服務時間向戶政事務所預約辦理時間,並建議可於結婚登記日前3個辦公日內,向任一戶所辦理結婚登記,並可指定結婚登記日,以免中斷春節假期,歡迎多加利用。若有特殊狀況必須在新春期間辦理結婚記的話,還是可以在1 月24日前戶政事務所申請,特別提醒新北市戶政事務所除預約結婚登記外暫停受理,請民眾留意,以免徒勞往返。(自立晚報2017/1/19)

圖說:春節結婚可以提前辦理後,再指定生效日討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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