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6-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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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澳燃煤 新北籲回歸專業及環保價值
(記者黃秀麗新北報導)新北市自106年6月15日台電第一次深澳燃煤電廠環差案審查開始,即不斷地以理性、科學、專業的角度,對空污、健康及生態等三面向提出意見,期能透過環保署環評大會的專業評估,將其選用之高污染燃煤能源方案否決,無奈環保署在9日正式通過「深澳發電廠更新擴建計畫」環境差異分析報告案;期間發現,即使台電提送環差審查的資料避重就輕、實問虛答、以偏蓋全,竟仍能過關斬將、照樣通過,足證在政策既定之下,環評精神也只能靠邊站。孰料,在制度上已無法阻擋深澳燃煤電廠即將興建的同時,竟陸續有擔任過民代、縣市首長的政治人物跳出來為之護航,讓新北市府不得鄭重地呼籲,專業的問題應該交由專業人員來評估與處理,即使沒有專業,也一定要多做功課,才不會產生與科學、常理相悖的謬誤,個人口誤事小,誤導國家未來發展方向的正確性才是全體人民最大的損失。

首先,報載蘇前縣長及民進黨籍立委李俊俋質疑,「新北市府既然不再核發新設污染源生煤使用許可,但今(107)年1月為何仍發出生煤使用許可給台電林口燃煤電廠第1、2號機組?」就是極大的謬誤。對此,環保局空氣品質維護科李俊毅科長指出,林口電廠更新擴建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定稿本於95年核定,而第1、2號機組分別於104年6月26日和105年3月10日提出操作許可申請,其中即已載明使用燃煤作為能源,基於政策的穩定,新北市府雖於105年7月28日公告停發生煤許可,然管制對象係針對新設污染源,而非不問緣由地溯及既往,自然也沒有所謂的「政策矛盾」情形。

環保局也強調,當既設的燃煤電廠仍不可避免有污染時,新北市的態度是試圖將污染降到最低,因此林口電廠的排放標準是全國最嚴格,對林口多增加的污染也盡所有能力,以停發新設生煤許可、車輛機具污染減量、營建工程污染控制等各項空污減量措施去做抵銷,才會在今年1月16日喊出「2年內減少一座燃煤電廠污染量」的目標,這也是對相信政府之人民的承諾。而蘇前縣長及李委員不顧新北市基於能源政策穩定的初衷,提出非但不是事實、且與中央能源發展政策相違的質疑,難道是希望新北市在中央屢稱夏季發電任務艱鉅的同時,仍命林口電廠停止運轉嗎?

其次,新任總統府秘書長陳菊在接受電視節目專訪時則提到,「高雄發電經常是支援北部,汙染卻在高雄」,「如果你這個地方你都什麼都不要,都不要發電廠,那為什麼高雄就要做這樣的承擔?」又說「新北市的摩托車輛大概是218萬輛,是全台灣摩托車最多的,污染的程度絕對超過現階段這種深澳的發電廠。」

環保局強調,從空氣污染的角度來看,空氣是流動的,在臺灣任一地點所排放的空氣污染物,都可能會影響到全臺灣的空氣品質,所以對每一種污染量的增加的確都需要斤斤計較;但除了量之外,污染物的質更需要被關注,就像燃煤中最被詬病的硫氧化物及重金屬等,就是其他能源相對不會產生的,難道我們能因它佔所有污染物的比例很低而忽略嗎?顯然是不能。

引用中山醫學大學公共衛生學系教授廖勇柏在「你應該知道的深澳燃煤電廠」座談會上的一段說明,「燃煤電廠就是會產生一級致癌物,雖然有防制設備處理,但是仍然會有漏網之魚,而且越細的粒狀污染物越容易跑掉,一旦進入大氣後,越細的就會吹得越遠,這樣每一個人都有可能會吸到,不論是到泥土、到河川,透過陸海空,最後還是可以透過生態鏈又回到人體中,不管是哪種方式,就是會影響人體致癌。」因此,環保局建議中央在探討深澳燃煤電廠議題時,還是應該回歸專業,妥善兼顧污染物的質與量,全面性地作環保政策的規劃,而非僅考慮量多量少而有所取捨,這是身為專業環保人士應有的堅持。(自立晚報2018/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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