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19-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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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道盟新店分會老大馮旭良暴力討債送辦
【記者李桂馨台北報導】黑道幫派天道盟新店分會老大馮旭良,夥同天道盟新店分會總顧問馮○源、幹部賴○宇、周○豪等4人及其他不詳姓名之男子共組「天道盟新店分會暴力討債犯罪集團」,該組織犯罪集團自99年7月開始以新北市新店區安和路上某一公司地址為堂口,聚集幫派成員組成暴力討債、販毒等組織犯罪集團,檢警單位昨(26)日將馮旭良等4人檢肅到案移送法辦。

檢警專案小組指出,馮旭良(男、72年次、新北市人,有恐嚇、毒品、竊盜、妨害自由、強盜、詐欺等刑案紀錄)為天道盟新店分會之首惡,涉嫌操縱、指揮「天道盟新店分會」犯罪組織成員從事下列不法犯罪行為:

1、馮旭良為了替工程公司、個體戶執行暴力討債相關事宜,負責帶領及指揮旗下天道盟新店分會幫派成員至被害人住處或營業處所執行暴力討債任務,若被害人無法償還債務,該集團成員會先以「再不還錢,我就叫小弟把槍拿出來開」、「將強押你兒子毒打一頓」,或指示黑衣人暴力恐嚇及威脅被害人簽立本票,糾眾至被害人住處強逼被害人上車並控制行動,再將被害人載往山區挖坑欲活埋被害人,或以暴力逼迫被害人從事「自慰」、「伏地挺身」、「自打嘴巴」,棍棒毆打被害人,導致被害人因心生畏懼且在迫於無奈狀況下,償還欠款款項。

2、該集團成員見被害人甫由軍中退伍無業,可吸收成為幫眾分子,先以金錢誘惑方式,由組織提供金錢供被害人花用,待被害人無力償還後,渠等即露出真面目,伸出魔爪,言明必須以幫派身分加入該犯罪組織,被害人始料未及,拒不想加入該不法幫派,遂遭渠等幫眾長期以暴力方式壓迫被害人償還顯不相當之利息,被害人因心生恐懼,為求生存只好四處躲藏,該集團成員遂轉而向被害人之家屬暴力討債。

3、該組織犯罪集團為增加其幫派收入及豢養小弟,由馮旭良指示幫內成員馮○源(男、43年次、新北市人,有竊盜、偽造文書、稅捐稽徵法、詐欺等刑案紀錄)、賴○宇(男、75年次、新北市人,有竊盜、強盜、傷害等刑案紀錄)、周○豪(男、78年次、新北市人,有傷害、詐欺等刑案紀錄)於大臺北地區,負責販賣K它命等毒品,以獲取暴利。

案經被害人報案後,警方蒐集相關事證後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報請蕭方舟檢察官指揮偵辦,由刑事警察局偵一隊二組會同臺北市松山分局偵查隊、臺北東區憲兵隊等單位,持搜索票至臺北市、新北市等地區執行搜索,當場查獲本票、支票、皮帶刀、BB槍、提匯款紀錄、電子磅秤、毒品分裝袋、毒品等犯罪贓證物,且當場拘提犯罪嫌疑人馮旭良等4人,以涉嫌組織犯罪、恐嚇取財、妨害自由、毒品等罪嫌解送臺北地檢署偵辦。

由於該暴力組織集團持續以黑道暴力恐嚇方式繼續向被害人暴力恐嚇討債,警方請曾經遭該集團暴力討債之民眾踴躍指認,聯絡單位:刑事警察局偵一隊二組,聯絡電話:02-27674463。專案小組將再就所掌握之證據擴大偵辦,持續追緝未到案之集團成員。201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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