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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商會批台太多枷鎖 喪失競爭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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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郭穗/謝錦慧 台北報導】經建會主委尹啟銘昨〈12〉日代表政府接受歐洲商會「2013年建議書」,尹主委致詞時宣示,行政團隊將在推動國際化的目標下,積極調整體制並鬆綁法規,以營造便利經商環境,讓外商有信心在臺灣開拓商機,擴展企業規模,並提升跨國企業競爭力。
歐洲商會在12日發布的建議書中,以「釋放臺灣虎,解除經濟增長的枷鎖」為題,鼓勵臺灣釋放如猛虎般的經濟活力,充分發揮潛力,超越香港、新加坡與南韓三虎。同時,該商會亦肯定臺灣在法規環境、兩岸關係及永續發展上的持續進展。
歐洲商會指出,我政府於去年積極處理商會資產管理、汽車、精品與製藥等委員會的建議,展現了臺灣追求與國際標準和最佳慣例接軌的明確意圖。臺灣與中國大陸簽署了18項協定,如:投資保障協議、海峽兩岸貨幣清算合作備忘錄等,讓在臺營運的企業因而受惠。歐洲商會並支持我政府推動溫室氣體減量相關方案,包括訂定碳排放量減少目標等措施。
對於歐洲商會對我政府之肯定與建言,尹主委首先表示感謝。尹主委並回應歐洲商會主題,強調政府會主動檢討相關法規,加速簡化行政作業流程,並落實推動「經濟動能提升方案」,以推動產業多元創新、促進輸出拓展市場、強化產業人才培訓、促進投資推動建設及精進各級政府效能等具體措施,強化、調整臺灣經濟結構,以期在困境中突破重圍,促進產業接軌國際,同時強化投資信心。
針對歐洲商會關心的議題,尹主委說,自由與開放是我國經貿發展的既定方向,政府與企業通力合作打造臺灣經商環境具國際化及競爭力。目前多項施政規劃已經陸續看到成效,包括:開展人民幣業務,提升金融業者商機及國際競爭力;持續配合ECFA貨品貿易協議,檢討開放大陸物品進口;推動溫室氣體減量及再生能源設備申請流程簡化,達成永續發展目標。
尹主委認為,在貿易自由化趨勢下,貿易互惠可促進經濟成長及就業機會;對於我國與歐洲國家的經貿往來,政府透過成立跨部會專案小組,定期召開工作會議,並適時調整策略方向,以加速臺歐盟經濟合作協議簽署之進程,創造雙贏互惠的嶄新局面。
會中,尹主委並提前恭賀歐洲商會在臺成立25週年,肯定該會長期以來對臺歐盟經貿關係的貢獻,不僅搭起了臺灣與歐洲之間溝通的橋樑,也強化了兩國經貿關係。
尹主委強調,歐洲商會年度建議書之箴言,有效協助政府在各施政領域上進行檢視及改革,有利於我投資環境的改善,各機關將積極且具體回應建言,採納具可行性之建議,並以主動誠懇的態度,持續與企業進行溝通,重拾業者投資信心,使臺灣的營運環境更為友善並更具吸引力。2012/11/12
競爭力敬陪末座 尹啟銘:檢討
【記者郭穗/謝錦慧 台北報導】歐洲商會昨〈12〉日建議,解除中國大產品進口禁令。經建會主委尹啟銘表示,由於兩岸特殊狀況、量體不對等,會有產業考量,但是經濟部一直都有在檢討對大陸開放的項目。
尹啟銘昨天參加台北歐洲商會發佈2013年建議書,及舉辦會員午餐會。
歐洲商會說,自2000年起,台灣的成長率都落後於「亞洲三虎」,相較於香港、南韓平均4.5%、新加坡的5.9%,台灣只有4.1%,加上今年上半年台灣的經濟成長率是亞洲最疲軟的國家。
歐洲商會表示,在競爭力方面,台灣也是敬陪末座,世界銀行(World Bank)的2013年經商環境報告,台灣為全球183個經濟體的第16名,落後於亞洲其他競爭對手,包括第1名的新加坡、第2名的香港、第8名的南韓以及第12名的馬來西亞。
尹啟銘認為,國際上的評比是有差異的,有些評比牽涉到勞動條件,分數就會比較落後,但有些項目台灣還是一直有進步。
歐洲商會也建議,台灣應該解除中國大陸產品的進口禁令。
中國大陸商務部長陳德銘日前指出,希望在今年底完成兩岸服務貿易談判,明年開始討論貨品貿易;他也希望台灣對陸資入台、農產品等更加開放。
尹啟銘坦言,台灣對於中國大陸一些農產品、工業產品還是限制進口。中國大陸則希望台灣把大陸當成一般世界貿易組織(WTO)會員看待。
尹啟銘強調,考量兩岸狀況特殊、量體不對等產業因素,經濟部一直都有檢討要更擴大開放的項目,可能開放的腳步還不符合大陸的期待。2012/11/12
【記者郭穗台北報導】台北歐洲商會 (ECCT) 昨〈12〉日發佈 2013 年建議書,並於舉辦的台北歐洲商會每月會員午餐會中,正式遞交給經濟建設委員會 (CEPD)。本年度建議書的主題為「釋放台灣虎:經濟興盛之道」。建議書呼籲政府解除妨礙台灣充分發揮經濟潛力的各種限制,包括過度管制、台灣獨有的標準與慣例。特別是,過去十年,台灣的經濟成長與競爭力已落後其他所謂的「亞洲四虎」:南韓、香港、新加坡。建議書建議政府應盡速採取行動,才能「釋放台灣景氣猛虎」,追上該區域的其他經濟對手。
在簡報中,歐洲商會理事長江孟哲表達憂心,指出台灣的保護主義對於台灣號稱自由開放的經濟有負面影響。屋內線路裝置規則第401條規定,工廠必須取得ISO/IEC 17025認證,而非國際認定的ISO 9001。ISO/IEC 17025為台灣獨有,與國際最佳標準不符,並忽視已通過世界最嚴格標準的產品與測試機構。這對歐洲商會會員與電機設備工業來說,為一全新且非常嚴苛的技術性貿易障礙。
屋內線路裝置規則第401條即「經濟部認可檢驗機構與原製造廠家及高壓用電設備施行試驗作業要點」在2012年1月1日宣布後,歐洲商會已多次表達強烈關切,並已與政府代表舉行多次會議討論該議題。歐洲商會會員雖試圖遵守該規定,然此規定與國際實務大相逕庭,已造成貿易障礙。到目前為止,只有非常少數型式試驗報告獲得許可,僅有一家原製造廠家通過。因此,歐洲商會會員無法進行正常商業活動。台灣市場百分之八十的設備需求是由國際電機設備業者供應,這對本土公司及國內經濟都會有嚴重的影響。
江理事長說「這是台灣未能完全致力於自由市場與貿易的證據,令人憂心。屋內線路裝置規則第401條會讓台灣處於劣勢,並影響台灣身為投資地點的國際名聲。」
在他的報告中,江理事長表示,台灣雖有諸多優勢,但在提升競爭力、貿易與投資上仍有許多努力空間。自 2000 年起,台灣的成長率即略微落後其他亞洲三虎;相較於香港、南韓的 4.5%,以及新加坡的 5.9%,台灣年平均成長率僅 4.1%,2012 年上半年,台灣的 GDP 成長率是亞洲最疲軟的國家之一,只有 0.1%,在亞洲四虎中敬陪末座。近年來台灣的競爭力地位雖有所改善,但仍落後該區域其他競爭對手。世界銀行 (World Bank) 的《2013 年經商環境》報告(2012 年 10 月公佈),將台灣列為全球 183 個經濟體中的第 16 名,落後於亞洲競爭對手,包括第 1 名的新加坡、香港(第 2 名)、南韓(第 8 名)、馬來西亞(第 12 名)。
台灣具有諸多可持續發展的優勢,包括是全球經濟的有力參與者、具備良好的運輸與通訊基礎設施、相當一致的法規制度、具有高度技能且穩定的勞動人口,以及運作良好、普及的醫療體系,但目前卻面臨來自區域內競爭者激烈的貿易與投資競爭,除非採取行動,否則恐將遠遠落後。
建議書中指出,要讓台灣進步需要採取行動的兩大範疇:競爭力與永續發展。包括來自歐洲商會 28 個委員會中 21 個委員會的意見,共提出 118 項議題,其中 77 項為前一年度未解決的議題,另提出 41 項新議題。
ECCT 總裁江孟哲在簡報中認為,針對歐洲商會的資產管理、汽車、奢侈品與製藥等委員會於前一份建議書中提出的各項議題,政府已採取行動解決其中 12 項,展現了台灣與國際標準和最佳實務接軌的明確意圖。同時也對於過去四年政府在促進兩岸經商關係正常化的各項措施,給予肯定。
然而,雖然台灣在過去二十年內已逐步改善法規環境,近年的改革腳步卻遲滯不前。他還補充,台灣未能採用國際標準、與歐盟簽署《自由貿易協定》,也尚未解除對於超過 2,100 項中國製產品的進口禁令,這些都是阻撓台灣充分發揮潛力的障礙。
2013 年度建議書概要
建議書概要描述兩大焦點主題,並概述歐商在台灣面臨的部分關鍵議題。建議書的主題如下。
競爭力
為了改善台灣的競爭力,歐洲商會建議政府針對四大議題採取行動:推動台灣成為境外人民幣市場、採用國際標準、解除中國大陸產品進口禁令,並與歐盟簽署「貿易振興措施」(TEM) 協議。
將台灣塑造為境外人民幣市場:歐洲商會樂見過去一年來,台灣採取各項措施,開放境外人民幣市場。但台灣仍須採取進一步的法規改革,才能成為成功的境外市場。歐洲商會金融業委員會在建議書中,列舉六項推動台灣成為人民幣境外金融中心的建議:
1) 允許國內金融單位 (DBU) 為所有類型的客戶進行人民幣業務;
2) 釋出創造另一平台的良好機會,鼓勵國際發行機構考量在台舉債(如「蕃薯」債券),試圖取代香港;
3) 推動人民幣的直接貿易清算;
4) 提供進一步發展新投資產品的機會,以迎合所有在台市場參與者的需求;
5) 確保人民幣得以經由指定清算銀行,在香港與台灣之間充分連結且自動流動;以及
6) 建立流動性管理機制,並指派一個最終放款機構。
國際標準:台灣當局持續實施各種當地特有的安全法規,即便歐洲產品已符合、通過歐洲嚴格的衛生、安全和品質標準,仍不得不進行額外的測試,例如前述之屋內線路裝置規則第401條;此外,台灣不允許歐洲產品由歐洲測試實驗室進行必要測試,強迫歐洲供應商使用本地實驗室,這對供應商造成了不必要的行政負擔及成本,在某些情況下,更迫使製造商與進口商自市場收回特定產品。若在各項測試方面採納世上最嚴格的歐盟標準,同時認可世界級的歐洲測試實驗室,技術性貿易障礙即可迎刃而解。這樣一來,台灣將成為更具吸引力的投資地點,並因產品多樣化而成為吸引力的市場,減輕製造商與消費者的成本負擔而提升台灣的競爭力。
中國大陸產品的進口禁令:歐洲商會支持政府促進兩岸商業貿易正常化的措施,然而,尚有超過 2,100 項中國製產品的進口禁令或限制,與開放往來的效益背道而馳。禁令不免助長了保護主義的氣焰,傷害台灣的產業與消費者,亦違背了推廣台灣「區域中心」形象的政策。解除禁令與其他限制,不但有益於台灣的企業與消費者,亦能提升台灣對於外資的吸引力,進而提升台灣的競爭力。
歐盟與台灣《貿易振興措施》:2012 年 ECCT 發佈 2008 年研究之後續報告,報告旨在探討歐盟與台灣間自由貿易協議的潛在影響。該報告結論指出,推動貿易協定的可能性(歐洲商會稱為歐盟─台灣貿易提升措施),較 2008 年首度評估其效益時更高。歐洲商會長期支持歐盟與台灣之間的貿易互惠,因其對於台灣與歐洲的經濟成長與創造就業機會皆十分有利。最新的研究明確顯示,自全球爆發金融危機、歐盟與韓國簽署自由貿易協定,以及與中國大陸簽署 ECFA 以來,現在雙方更有機會受惠於這項合作,對於歐洲與台灣人民皆十分有利。但是,如屋內線路裝置規則第401條等的貿易障礙對於與歐洲簽訂貿易協定會有負面的影響。唯有友善的態度以及主動減少其他技術性貿易障礙才能讓台歐貿易協議獲得進展。
永續發展
凡是提倡永續發展的政策,無不有益於環保和商業活動。政府宣示將在 2025 年以前,將二氧化碳排放量減少至 2000 年時的水準。如此目標值得稱讚,但除非實際採取行動,依據二氧化碳排放基線情況估算,台灣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到 2025 年以前恐將突破 4.5 億噸,與 2000 年時的 2.15 億噸排放量相比,增加不只一倍。為達成政府目標,必須針對幾個方面採取行動。
溫室氣體法規:減少台灣溫室氣體排放量的相關法規,已在立法院擱置數年,政府必須做出決策,取法碳交易模式或課徵排碳稅,並實施法規,為分階段達成減碳目標做好準備。有許多的論據支持碳交易模式,畢竟歐洲已有一套同樣的制度正在運作。若依循歐洲模式,台灣當局就能借鏡歐洲經驗,在台灣推動類似的措施。選擇碳交易模式的另一項優點是,未來可望和歐盟這個全球最大的經濟體共同參與交易方案。
節能:產業與民間企業的具體減碳目標仍有待擬定。相關目標包括短期與長期的能源節約,例如針對能源密集型產業、零售商店、辦公室,以及住宅大樓與白色家電(大型基本家電)。此外,亦應建立能源顧問與訓練計畫,協助中小企業增加節能設備與技術的相關知識,鼓勵建置低碳解決方案以減少能源消耗。在能源生產方面,政府應持續進行燃煤發電廠升級與改造,提升效率、降低污染。
再生能源:台灣雖有整合式的固定收購電價制度,實際興建的再生能源發電廠卻令人失望。若要解決此一問題,不妨針對再生能源裝置規劃具企圖心的藍圖,明訂年度目標,加速推動再生能源計畫的申請流程,並實施再生能源裝置的性能報告與監控制度。
減少產業與公共建設對環境的衝擊:公共基礎設施計畫應以生命週期成本為指導原則。將此原則套用至各種產業,有助於鼓勵永續投資,亦可增加本地產業瞭解相關概念的程度,進而提升其全球競爭力,特別是歐盟目標市場已廣為實施生命週期成本的做法。
不論是再生能源、工業應用、建築科技、智慧電網或其他降低碳排放量的科技領域,歐洲國家與企業皆為先驅。基於相關的專業與經驗,可協助台灣眾多產業減少碳排放量,包括發電、工業機械、電機設備與應用、電子儀器、電信與運輸網路等產業。
歐洲商會建立「低碳方案」(LCI),展示領先的跨國企業目前處理永續性挑戰的做法,協助在台推動低碳解決方案。LCI 希望吸引本地企業、政策制定者與民眾參與,合作達成台灣政府所設定的目標,減少碳排放量,並協助企業因應能源成本不斷上漲做好準備。如果台灣政府與企業能與歐洲政府及企業在所有永續性相關領域進行合作,在達成永續性目標上,勢必造就更多進展。透過推廣低碳產品與科技,政府亦將促進低碳方案的經濟活動而造就良性循環,既能降低高污染性石化燃料的依賴程度,亦可創造更多商機。
布魯塞爾「開門任務」
除了將建議書遞交台灣政府,歐洲商會亦將依據建議書向歐盟執委會、歐洲議會及歐盟理事會簡報。因此,歐洲商會將由理事會理事、委員會主席及員工組成代表團,於十二月中拜訪布魯塞爾進行「開門任務」(Open Door Mission),參加一連串的會議,以提供歐盟有關台灣當前政治、投資及法規環境的最新進展。2012/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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