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01-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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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贈與無土增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之適用
【記者陳聿歆高雄報導】近日有民眾來電詢問其將贈與一筆土地給子女,可否按自用住宅用地特別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土地稅法第34條第1項規定,土地所有權人出售其自用住宅用地者,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公畝部分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7公畝部分,其土地增值稅統就該部分之土地漲價總數額按10%徵收之;超過3公畝或7公畝者,其超過部分之土地漲價總數額,依一般稅率徵收之。

該處進一步說明,因為土地稅法第34條規定僅限於出售自用住宅用地,贈與移轉並非出售移轉,故不得按自用住宅用地特別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如果民眾仍有其他疑問,可撥打該處服務電話0800-726-969洽詢。 202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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