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19-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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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政道爆料 郝龍斌15歲以假農民購地
[記者廖繼銘台北報導]繼民進黨立委管碧玲ˋ徐國勇猛追郝龍斌家使用公家水電ˋ電話後,民進黨立委余政道21日召開記者會,揭發郝龍斌房舍所在之土地屬於農地,是郝龍斌15歲時與親友一起購買的。

 余政道指出,郝龍斌56年買地時,這塊土地地目為「田」。根據44年之土地法,當時購買農地需具有自耕農身份,郝龍斌根本就是假農民,此外,郝龍斌15歲就有能力買地,不合常理,根本就是貨真價實的人頭。余政道強調,所謂「細漢偷挽瓠、大漢偷牽牛」,郝龍斌15歲就享特權當假農民,現在A水電費、電話費,其實也不令人意外。

 余政道提出地政單位地籍資料表示,目前郝龍斌與家人居住的福林路315號317號所在之土地,目前地號為福林段一小段179號,舊地號為林子口段林子口小段129號,民國56年5月1日,郝龍斌及母親郭菀華、姊姊郝海雯、王樹英、馬張毅一起向農民楊阿國買了這塊農地,當時41出年生的郝龍斌才15歲。而這塊土地的地目則註明「田」,就是所謂的農地。

 然而44年3月19日公布之「土地法」規定:「私有農地所有權之移轉,其承受人以承受後能自耕者為限」,並規定:「本法所稱自耕,係指自任耕作者而言」。但郝龍斌在56年時,正就讀台北市立大安初中,根本無法從事耕作,且郝龍斌等人買地後,即在此塊土地上蓋屋居住,也無耕作之實,卻利用特權,違法以假農民身份購買農地。

 余政道指出,郝龍斌與親友在56年購買的農地,已經違反當時法律,其所有權之移轉當屬無效,根據當時最高法院的判例,其買賣其契約應屬無效。因此,余政道呼籲郝龍斌,捐出他與家人所持有的福林路土地,為從小至今享受特權向全民道歉,並退出台北市長選舉選舉,否則他將提出更多郝龍斌與家人使用特權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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